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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抗菌药物 应用 合理
【中图分类号】R969.3;R97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17(2008)07-0040-02
抗菌药物是一类临床应用广泛的重要药物,使许多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得以控制。然而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及不断更新换代,不合理联用的情况也很普遍。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抗菌药物联用不仅会使不良反应及医疗费用增加,而且有时会发生相互作用而疗效下降,甚至增强毒性。因此了解联合用药的目的、指征、做到合理的联合用药十分必要。
1联用的目的
联合用药应以提高疗效,降低毒性,扩大抗菌谱;延缓或减少耐药性的产生为目的。如甲氧苄啶与磺胺药、四环素、庆大霉素等多种抗生素联用可增强抗菌作用,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2联用的指征
2.1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混合感染、严重感染。如严重感染的肺炎,有时采用两种以上的药物联用。
2.2致病菌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联合用药,待明确病原学诊断后调整用药。
2.3单一或长期用药易耐药的慢性感染。如单一药物治疗结核病时, 敏感菌株极易产生耐药性,联合用药则可交叉杀灭耐药株,提高治愈率,降低复发率。
2.4合用易渗入脑或骨组织的药物以提高疗效。如细菌性脑膜炎,可用青霉素合用易透脑入脑脊液的磺胺。
2.5联用能减量减毒。如两性霉素治疗深部真菌感染时联用氟胞嘧啶可减少两性霉素剂量,并减少其毒性反应。
3合理的联合用药
3.1采作药物联合疗法,最好先进行体外联合药敏试验,以供临床选择用药时提供参考。如未做联合药敏试验,也应考虑到联用药物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相当的抗菌活性,另一种也不宜为致敏菌高度耐药者。
3.2抗菌药物根据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Ⅰ类: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Ⅱ类为静止期杀菌剂, 如多粘菌素类、氨基糖甙类、喹诺酮类。Ⅲ类: 速效抑菌剂, 如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類、氯霉素类及四环素类。Ⅳ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
Ⅰ类+Ⅱ类联合应用可获得协同作用;Ⅲ类+Ⅳ类有相加作用;Ⅱ类+Ⅲ类可获得相加或增强作用;Ⅰ类+Ⅲ类有拮抗作用。
一般多采用体外试验有累加或协同效应的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3.3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药物联用不但不增效, 反而增加毒性。如两种氨基糖甙类联用,毒性增强。
3.4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如利福平、利福喷汀等肝药酶诱导剂与其它抗菌药物联用会使该类药物代谢加快,血药浓度下降。同时应避免联用毒性相同的药物。如氨基糖甙类与万古霉素合用可加重耳毒性;与多粘菌素合用肾毒性更明显。
3.5如两种药物联用可达到疗效,三联、四联即无必要,以免用药过多不良反应发生机率明显增大。
3.6给药方案要科学药物联用要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用药先后次序,剂量和疗程,以保证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如短程应用链霉素、异烟肼和对氨基水杨酸等联合用药治疗结核病,常不能痊愈,长程治疗不良反应多,患者依从性差,则可采用短程强化一日用药,巩固阶段改为间歇疗法。
3.7注意配伍禁忌。如环丙沙星与氨苄青霉素、头孢哌酮钠、利福霉素钠、头抱拉定、呋苄西林钠、头孢匹胺钠犤1-3犦等多种药物存在配伍禁忌,应避免联用。药物注射联用时,最好两药放在不同输液瓶内输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总之,在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只有注重其合理性,才能达到最佳疗效,最小不良反应,保证用药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腊华.环丙沙星与多种药物存在配伍禁忌.中国社区医师,2006,8(15):13
[2]王彩云,施建发.环丙沙星和头抱拉定有配伍禁忌.中国校医,2004,18(3):230
[3]王素珍.乳酸环丙沙星与呋苄西林钠、头孢匹胺钠之间存在配伍禁忌.临床护理杂志,2007,6(1):68
(收稿日期:2008.3.4)
【中图分类号】R969.3;R97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17(2008)07-0040-02
抗菌药物是一类临床应用广泛的重要药物,使许多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得以控制。然而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及不断更新换代,不合理联用的情况也很普遍。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抗菌药物联用不仅会使不良反应及医疗费用增加,而且有时会发生相互作用而疗效下降,甚至增强毒性。因此了解联合用药的目的、指征、做到合理的联合用药十分必要。
1联用的目的
联合用药应以提高疗效,降低毒性,扩大抗菌谱;延缓或减少耐药性的产生为目的。如甲氧苄啶与磺胺药、四环素、庆大霉素等多种抗生素联用可增强抗菌作用,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2联用的指征
2.1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混合感染、严重感染。如严重感染的肺炎,有时采用两种以上的药物联用。
2.2致病菌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联合用药,待明确病原学诊断后调整用药。
2.3单一或长期用药易耐药的慢性感染。如单一药物治疗结核病时, 敏感菌株极易产生耐药性,联合用药则可交叉杀灭耐药株,提高治愈率,降低复发率。
2.4合用易渗入脑或骨组织的药物以提高疗效。如细菌性脑膜炎,可用青霉素合用易透脑入脑脊液的磺胺。
2.5联用能减量减毒。如两性霉素治疗深部真菌感染时联用氟胞嘧啶可减少两性霉素剂量,并减少其毒性反应。
3合理的联合用药
3.1采作药物联合疗法,最好先进行体外联合药敏试验,以供临床选择用药时提供参考。如未做联合药敏试验,也应考虑到联用药物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相当的抗菌活性,另一种也不宜为致敏菌高度耐药者。
3.2抗菌药物根据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Ⅰ类: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Ⅱ类为静止期杀菌剂, 如多粘菌素类、氨基糖甙类、喹诺酮类。Ⅲ类: 速效抑菌剂, 如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類、氯霉素类及四环素类。Ⅳ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
Ⅰ类+Ⅱ类联合应用可获得协同作用;Ⅲ类+Ⅳ类有相加作用;Ⅱ类+Ⅲ类可获得相加或增强作用;Ⅰ类+Ⅲ类有拮抗作用。
一般多采用体外试验有累加或协同效应的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3.3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药物联用不但不增效, 反而增加毒性。如两种氨基糖甙类联用,毒性增强。
3.4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如利福平、利福喷汀等肝药酶诱导剂与其它抗菌药物联用会使该类药物代谢加快,血药浓度下降。同时应避免联用毒性相同的药物。如氨基糖甙类与万古霉素合用可加重耳毒性;与多粘菌素合用肾毒性更明显。
3.5如两种药物联用可达到疗效,三联、四联即无必要,以免用药过多不良反应发生机率明显增大。
3.6给药方案要科学药物联用要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用药先后次序,剂量和疗程,以保证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如短程应用链霉素、异烟肼和对氨基水杨酸等联合用药治疗结核病,常不能痊愈,长程治疗不良反应多,患者依从性差,则可采用短程强化一日用药,巩固阶段改为间歇疗法。
3.7注意配伍禁忌。如环丙沙星与氨苄青霉素、头孢哌酮钠、利福霉素钠、头抱拉定、呋苄西林钠、头孢匹胺钠犤1-3犦等多种药物存在配伍禁忌,应避免联用。药物注射联用时,最好两药放在不同输液瓶内输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总之,在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只有注重其合理性,才能达到最佳疗效,最小不良反应,保证用药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腊华.环丙沙星与多种药物存在配伍禁忌.中国社区医师,2006,8(15):13
[2]王彩云,施建发.环丙沙星和头抱拉定有配伍禁忌.中国校医,2004,18(3):230
[3]王素珍.乳酸环丙沙星与呋苄西林钠、头孢匹胺钠之间存在配伍禁忌.临床护理杂志,2007,6(1):68
(收稿日期:20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