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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这一文学样式应该是伴随戏剧出现而出现的.只有将剧本这一文学观念形式完全转化为舞台的传递方式,它的文本方式才能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从逻辑上看,剧本不应该存在案头剧与场上剧两个极端.因此对案头剧这一畸形现象的口诛笔伐无疑是无可厚非的.但为什么在戏曲史中文人们始终不渝、孜孜不倦痴情于案头剧创作?有必要对案头剧这一特殊现象存在的原因与意义进行客观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