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案件集中管辖模式是刑事诉讼管辖制度精神内核与基本要素的制度产品,其创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需求的现实回应。集中管辖实质上属于指定管辖,其模式生成要素具有内在逻辑性。“国家亲权”、儿童最佳利益、属人管辖等逻辑基础对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司法保护与集中管辖正当性具有规范性作用。以完善司法保护与创设优质检察产品为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集中管辖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于一体的办案模式,探索罪错未成年人检察案件集中管辖模式图景写成,从而提升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