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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开发业务.我是2009年5月份接任公司会计工作的,在与前任会计进行交接时,我发现公司2008年1月20日购入惠普笔记本电脑2台,金额11000.00元,前任会计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为5年,我认为电脑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应当为3年,应当补提电脑折旧.请问,2008年度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能否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