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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档案局是湖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湖州市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主要负责市级机关和直属单位档案接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湖州市档案局和湖州市档案馆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监督指导处(挂法制处牌子)、综合处、保管利用处,人员编制18人,隶属于市委办领导。湖州市档案馆2003年被认定为省一级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