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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近日,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社部共同发布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起草说明》.根据《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设为两级,分别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增加了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两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