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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贸易企业是经国家特许,享有法律或宪法授予的特权,且在购买或销售活动中行使此种特权并能大幅影响进出口水平或方向的企业或机构;因为国营贸易企业与政府存在密切的关系、运作方式的特殊性并享有其他企业所无法获得的特权,极易成为政府干预贸易的工具;为此WTO国营贸易规则的核心目标是规制国营贸易企业对贸易的潜在扭曲影响,规定了国营贸易企业应遵循的非歧视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禁止干预原则;国营贸易企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国应在WTO国营贸易规则的框架内发展我国的国营贸易企业并完善国营贸易企业的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