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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制宪之初,宪法草案采三民主义分编方案,因涉及"国内各民族间关系之规定",曾在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引起激烈争论。初稿主稿人吴经熊认为三民主义与法律是目的与方法的关系,对三民主义分编十分赞同,并称其为中国宪法的特点。《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试拟稿》"民族"编体现了吴经熊对孙中山民族主义的理解与取舍,对一战后列国宪法的认识与借鉴,对促进中华民族发展的思考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