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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前,农业商品生产和多种经营迅速发展,现行农业税制与新形势不相适应:(1) 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适应。现行体制是五十年代在农村合作化的基础上,沿袭民主革命时期的一些办法制定的;当前农业体制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原农业税的课税对象、计税依据以及征税范围等基本因素,已与当前农村现状明显脱节。(2) 与农业生产结构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