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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政办发[2018]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合作省(直辖市)社会力量在陕投资兴业参与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2017]103号),进一步鼓励和吸引各方面力量(与省、市建立区域战略协作关系的友好省、市、地区的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以及本地企业、个人等,以下简称'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