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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水环境保护执法面临"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双重挑战。因此,流域水环境保护执法改革的核心是重塑统一、高效的流域水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及相应的法律框架。结合国际经验和国内地方性试验,可资借鉴的改革选项包括建立流域统一监管和综合执法机构、构建跨地区和跨部门的多样性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组建环境警察以及激活社会力量参与流域执法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