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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相关准则的制定情况
2006年9月,美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157号公告,统一了现有会计准则涉及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工作,于2008年起生效。
2007年初,FASB就制定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发出征求意见函,其中对许多内容FASB还没有最后决定,如是否需要专门的公允价值计量评估规范,评估指南的具体程度如何,以及谁来参与制定评估指南等。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公允价值评估迫切需要规范。因此,FASB于2007年6月宣布成立了相应的咨询机制 (Valuation Resources Group) ,即公允价值评估咨询组,并于2007年10月正式启动工作,专门探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方面的事项,讨论在评估领域里与会计师有关的一些事项,包括是否有必要发布一些类似指南性的文件。
二、美、英、德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的监管
(一)美国
美国证监会正在采取一些措施,包括聘用、引进更多有关评估方面的资源,其中包括在复核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文件时,要有一些评估背景的专业人士对每一个申请的案件进行相关的审核工作。证监会聘用了更多具备评估背景的专业人士,以便能够获得关于公允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在美国的监管体制下,一方面是公司的管理层、公司的报表准备者跟审计师之间的分工;另一方面,如果有一些专业的评估机构辅助企业做公允价值的判断,整体的风险承担或者整体的工作就会有所平衡。具体说,目前的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虽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聘用专业评估师来做,但是有建议性的条款。
从具体操作的层面看,在美国的监管环境下,作为审计机构会考虑自身的风险,如果大量的判断都由企业自己做出,那么在面对监管方时,就要做更多的工作;如果由外部专业评估机构辅助来做公允价值计量,虽然对机构做出的报告也要进行一定的验证,但与完全依赖企业相比,工作强度跟风险是不一样的。具体而言,如果企业报表没有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或者没有聘请专业中介机构的话,审计就要增加工作;如果公允价值计量业务找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只要确信这个专业机构有足够的经验、能力,有足够的可信度,审计机构要履行的程序就会相对少一些。当然,前提是要有一个负责任的评估机构。在这个基础上对报告进行审核,就容易取得支持审计意见的依据。这是一个审计与评估合作的过程,也是一个风险分担的过程。
(二)英国
与美国相比,英国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管理比较宽松,没有那么严格。但美国证监会(SEC)下属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也会对在美国上市的英国公司进行强有力的检查。
英国的管理方式主要是跟英国文化相匹配。在英国还是有很多的监管管理部门,也有类似的监管组织,其中包括针对审计师,以及与审计相关的制定评估规则并进行监管的FRC(财务报告委员会)。财务报告复核委员会(FRRB)作为FRC下设的一个分支机构,专门对财务报告或者公允价值财务报告的计量,以及财务报表发表一些审核意见。
(三)德国
德国与英国、美国有所不同。德国的监管部门之一是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设立的协会(IDW),是一个民间性的行业协会,主要是建立一些审计工作规则,同时也颁布了一些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在德国,还有以政府为主导的组织——财务报告执行检查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审核和复核已经公开发表的财务报告。从财务报告执行检查监督委员会于2007年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与工作重点来看,一是对于企业合并,与美国证监会关注的相同,即以企业合并相关的会计报告包括商誉无形资产的计算、减值测试、以股权支付的报酬、值得关注的其他一些热点问题。
三、美、英、德国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相关内容的理解
(一)国际上会计准则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趋同
从国际发展趋势和演变来看,公允价值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中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其中包括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等,相关的评估在这个领域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扩展。
国际间会计准则的趋同体现在,不管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是美国的GAAP,都越来越多的有一些相应的统一与合并。随着发展,这种趋同、协调必然会越来越多。财务报告的编制者、投资人等报表使用者、审计师、政府监管者,都越来越需要对公允价值的理念进行更多的了解,从不同角度提升对公允价值的关注程度。
另外,对会计趋同的一个很直接的反映,就是越来越多的管理者、政府监管部门或者相关团体,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越来越感兴趣,并分别颁布了一些指引、指南,或者对相关的领域保持紧密的关注,以确保形成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公允价值应用的作用和意义
不管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是在美国的会计准则中,都越来越多地启用了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的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相对于历史成本而言,公允价值的计价模型具有更大的相关性,或者说在资产负债表上可以反映出更加有意义的数据,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和欢迎。
(三)对公允价值进一步的理解
公允价值已经无处不在,到底什么是公允价值?过去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五花八门,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评估引进美国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157号准则的影响,看看在未来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将会采纳哪一个或者是一种什么样的定义。现在有一个全球性的组织在争取制定一个关于全球性的公允价值定义。
如何确定公允价值的几个重要要素,这完全是一个因以市场为导向或者说是市场驱动的概念。公允价值是一个假设的交易值,理解时必须去除很多个别的市场参与者的因素,而只是在假设的交易中考虑大部分市场参与者对于交易的期望值的概念。需要强调的是,这是众多典型市场参与者的期望值,而不是个别市场参与者的期望值。比如在企业并购行为中的协同效应,就必须搞清楚两个角度,一个是收购方的目的和收购方所认定的协同效应的价值;另一个是典型市场参与者认同的协同效应的价值。我们要把个别投资者的情况忽略掉,考虑一个典型的市场参与者,也就是后一种情况下的协同效应价值。而并购过程中如果考虑收购方作为一个特定的主体,由于其特定动机而得到的特定的协同效应价值,应该与一个典型的、一般的市场参与者认定的而且可以取得的协同效应区分开来,这是两个不同的估值。
目前在美国157号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的三个层级规定如下图:
第一个层级就是在活跃的市场上相同资产的报价,把它放在最上面,是因为它最理想的应该是一个市场驱动的概念。在这个层级中越往下,标明着这个市场直接获得数据的可能性(以及可靠性)越来越低。这是因为对市场信息的依赖程度不一样,规模也不一样。层级反映了对市场信息的依赖。如果采用现金流折现的方法,157号准则只能认定为是第三个层级的。从评估师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一个比较大的挑战。因为公允价值对评估师而言,如果越来越多地利用企业提供的信息,而不是采用从市场上典型参与者的角度判断,那么这样评估就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外部人会质疑评估的合理性。
这三个层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冲突。如果市场上很活跃,可以直接从市场获取,不管是市场价值也好,公允价值也好,大家认为就是那个指标,没有意见,如股票市场。第二层级,主要是从市场上找一些相似或者同类的资产比较,这里的资产是不同的,需进行调整,虽然也是从市场角度去考虑,但是会有很多主观因素,可能调整幅度过大,比如超过50%,或者是100%的调整,会造成对合理性的负面影响。比如大量的房地产交易就属于第二层级。至于无形资产或者是非上市的企业,都在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总的来说,只要假设前提和内容有相同的基本定位,市场价值也好,公允价值也好,本身的内涵,假设的市场交易,都是从平均的典型市场参与者的角度考虑,两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四、美国、英国和德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的实施情况
(一)公允价值评估不同方法的具体应用情况
把公允价值的层级因素跟相应的评估方法挂钩,从三种基本的评估途径认识这个问题。从评估角度来说,市场法是优先选择的方法,其次就是收益法,第三个就是成本法。这三种方法是在确定公允价值的时候经常使用的三种途径。从实务的角度看,收益法可能最常使用,因为在一些企业并购过程中,市场法只对于其中那些具有活跃市场的资产来说具有可行性。而对于在企业并购中大量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估值,评估者就常使用收益法,一项无形资产的价值等于该资产在未来可获得收益的现值。在收益法里分了四种具体方法,相对应的就是如何把与特定资产相关的现金流分离出来,不同的方法对应着不同口径的现金流。
对于评估师而言,首先要确定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确定与资产相关的折现率,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未来使用年限。
1.许可权使用费节省法。该方法是指假设财务报告的编制者不是相关无形资产的所有者,需要花钱从别人的手上获得许可权,这部分就是必要的资金流出,如果拥有了该许可权,就可以节省相应的许可权使用费。
2.直接现金流折现法,主要用于对商标、品牌以及工艺技术等方面估值的运用。
3.增量现金流法。该方法是将包括无形资产主体的未来预测现金流与不含无形资产主体的相应现金流进行比较,在价格方面所产生的差,体现在两个指标:一个是价格的溢价,所谓溢价就是一个产品采用某一个商标或者是品牌,相对于不采用这个商标和品牌之间的差额;第二个是成本节省,就是采用这项无形资产所能节省的成本所导致的差异。
4.多期超额收益法(MEEM),就是把收益进行拆分,把其中作为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得到的收益拆分出来,也即扣除该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有形及无形资产所应该产生的平均收益,而以超额收益进行分析。这通常运用于客户关系、采矿权等重大无形资产的评估。
在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时,我们需要考虑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一是预估出未来的现金流;二是确定未来的预测期或者是有效生命期。确定是有限期还是无限期,如果是有限期,是五年?还是十年?或者是多少年;三是确定合适的折现率。这个折现率应该和所评估的特定资产相匹配,而不一定是跟公司相匹配。税前的折现率要和税前的现金流匹配,税后的折现率和税后的现金流匹配;四是把各种因素考虑进来,一起计算出最后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值。
(二)公允价值评估重点领域的介绍
从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规定,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角度看,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实际上可以归结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企业合并时的业务。企业兼并以后,收购者编制合并报告时,要对被收购企业所对应的可辨别资产及负债,包括无形资产与或有负债等具体项目进行评估。这在欧洲、美国、中国,都会有大量的企业合并要涉及到评估。
第二类是资产减值测试的业务。欧美和中国都规定商誉不再摊销,而是每年要进行减值测试,还有一些没有确定的无形资产也要进行减值测试。在资产减值测试项下有很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等的每一样资产都有可能在出现减值迹象的时候,要进行测试。减值测试方面采用的价值类型是可回收价值、在用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第三类是金融工具评估业务。大量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也需要用公允价值计量或评估。
第四类是资产重估的业务。这在国际上是比较多的,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重估模式还没有引进到中国。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在国内只是有限的使用。随着发展和规范,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也会不断增加。
(三)企业合并项下的收购价格分配(PPA)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3号,“企业合并”和美国141号“企业合并”项下都规定了“收购价格分配”(即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工作。
作为一个企业合并项下的会计处理,被收购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包括可辨别的各类资产、无形资产、负债及相关或有负债(包括被收购企业账面上没有反映出来的无形资产和负债),都要进行识别,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2001年,美国引入这个新的准则,在引入这个新的准则之前,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要求相对比较简单,交易对价减掉净资产以后剩下来的就是商誉。现在最大的区别是,对价除要减掉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外,还要减掉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剩下来的才是商誉。也就是说,原来的商誉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就是没有在账面上反映的无形资产,剩下的就是真正满足新的企业合并项下的商誉。现在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的会计准则,商誉不再进行摊销,而是以资产组合或者报告单元(Reporting Unit)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过去,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就按一定期限摊销。从欧美的经验看,这是最难的。
下面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难点及普华永道的做法。目前,普华永道采用了三个步骤。如果在比较理想的情况下,还会增加交易前的判断,也就是说客户在没有做交易时,或者在交易过程中,就必须判断其中所产生的会计影响。从交易完成以后,进行交易后的企业合并项下的会计事项,包括三个步骤:
第一步,了解交易到底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和具体情况。
第二步,确认对价,进行分配。在美国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里,对于交易对价衡量的时间不一样,美国是按交易宣布日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以交易完成日计量。在第二个步骤中,是否对所有的无形资产都进行识别;是否对公允价值都是按照相同的的规范;评估方法是否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的一致;是否可以得到审计师的认同。最后,还要关注剩余的商誉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对未来收益状况的影响,有可能要考虑减值测试。如果商誉太大,或者有一些迹象表明有减值,比如收购付出了太高的价格,在不合理的情况下,第二天就可能要发生减值。
对于无形资产,按照现行会计制度中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对于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会计上不用确认;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还要根据不同的种类进行核算。从会计角度确认的标准有两个:一是无形资产是源于契约的权利,或者一些法律法定给予的权利;二是可分离的无形资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解释,能够分出来单独进行交易交换,或者与其他资产组合在一起进行交易交换,也属于可以辨别的无形资产,应该进行确认计量。但这方面从实务上较难操作。
需要识别可能存在的五大类无形资产:与市场相关的无形资产、以合同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以技术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与艺术品相关的无形资产和与客户关系相关的无形资产。
这些都是独立于商誉的无形资产。从不同行业的角度看,在并购项下会出现不同的可辨别无形资产。以金融行业为例,会涉及到顾客关系、存户关系等无形资产。
对应于不同的无形资产,有一些常用的评估方法。无形资产分隔出来进行计量,还有一个摊销的问题,如摊销的期间、方法等。这些方法或者期间,都会直接影响到每股净收益的计算。通过合并以后进行会计处理所带来无形资产的情况下,通过摊销会进入损益表,会对会计利润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对照以前的会计制度和采用新的会计准则,在新情况下,要根据不同的生命周期、不同的年限进行摊销,对企业每股净收益的变化,都会产生比较大的波动,这取决于到底购买的是什么样的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是多少。
第三步,要关注商誉金额的合理性,有必要了解商誉的真正内涵。
按照现在的制度,商誉不摊销,但是每年要进行减值测试,所以要对商誉构成部分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和了解,才能对减值测试的工作应付自如。
商誉,首先是在公允价值之外的超额支付,在卖方的价格基础上再多付的价款,就是多付的溢价。此外,持续经营是包含在企业价值中,但又不被一般会计所认可的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价值评估以后,有一个整体的经营价值,但是从会计的角度,可计量的按照准则计量,还有一部分是没办法确认、计量的,比如人力资源,目前的会计没有对此进行计价,但是这些管理要素是构成企业价值的部分,这就是企业持续经营价值的一部分。
从欧美的经验看,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做了交易后进行PPA,还剩下很大一部分商誉,这对公司或者对审计师来说,都存在风险。因为如果出现一些状况要发生减值,对减值以后的公司报表影响就会非常大。从过去欧洲的情况看,在这个过程当中出现大交易、大额收购时,无论站在什么角度,都要做很多工作,比如,面临的挑战是非审计客户提供评估业务时,公司和审计师会问:为什么要这么评?依据是什么?另外,如果站在审计师的角度,企业和评估师就要面临挑战,为什么要这样判断?这种评估方式合不合适?参数怎么核定?等等。
公允价值计量或者新会计制度下与公允价值、减值测试相关的计量,都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从企业管理层的角度看,他们进行经济活动时,如果要进行合并兼并,就要认识到真正是买了什么无形资产回来,商誉大不大,摊销对股价,每股盈利跟股价最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所有这些事先都要了解,不然交易完成后就可能出现摧毁企业价值或者出现很大的减值。从投资者的角度,他们也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师的报告及其他的信息,了解管理层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公允价值计量对股东价值的影响。从审计师的角度或者监管者的角度看,重要的是清楚新的规定、新的做法是否已经执行了。
(讲座内容整理:陈少瑜 李挺伟)
2006年9月,美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157号公告,统一了现有会计准则涉及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工作,于2008年起生效。
2007年初,FASB就制定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发出征求意见函,其中对许多内容FASB还没有最后决定,如是否需要专门的公允价值计量评估规范,评估指南的具体程度如何,以及谁来参与制定评估指南等。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公允价值评估迫切需要规范。因此,FASB于2007年6月宣布成立了相应的咨询机制 (Valuation Resources Group) ,即公允价值评估咨询组,并于2007年10月正式启动工作,专门探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方面的事项,讨论在评估领域里与会计师有关的一些事项,包括是否有必要发布一些类似指南性的文件。
二、美、英、德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的监管
(一)美国
美国证监会正在采取一些措施,包括聘用、引进更多有关评估方面的资源,其中包括在复核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文件时,要有一些评估背景的专业人士对每一个申请的案件进行相关的审核工作。证监会聘用了更多具备评估背景的专业人士,以便能够获得关于公允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在美国的监管体制下,一方面是公司的管理层、公司的报表准备者跟审计师之间的分工;另一方面,如果有一些专业的评估机构辅助企业做公允价值的判断,整体的风险承担或者整体的工作就会有所平衡。具体说,目前的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虽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聘用专业评估师来做,但是有建议性的条款。
从具体操作的层面看,在美国的监管环境下,作为审计机构会考虑自身的风险,如果大量的判断都由企业自己做出,那么在面对监管方时,就要做更多的工作;如果由外部专业评估机构辅助来做公允价值计量,虽然对机构做出的报告也要进行一定的验证,但与完全依赖企业相比,工作强度跟风险是不一样的。具体而言,如果企业报表没有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或者没有聘请专业中介机构的话,审计就要增加工作;如果公允价值计量业务找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只要确信这个专业机构有足够的经验、能力,有足够的可信度,审计机构要履行的程序就会相对少一些。当然,前提是要有一个负责任的评估机构。在这个基础上对报告进行审核,就容易取得支持审计意见的依据。这是一个审计与评估合作的过程,也是一个风险分担的过程。
(二)英国
与美国相比,英国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管理比较宽松,没有那么严格。但美国证监会(SEC)下属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也会对在美国上市的英国公司进行强有力的检查。
英国的管理方式主要是跟英国文化相匹配。在英国还是有很多的监管管理部门,也有类似的监管组织,其中包括针对审计师,以及与审计相关的制定评估规则并进行监管的FRC(财务报告委员会)。财务报告复核委员会(FRRB)作为FRC下设的一个分支机构,专门对财务报告或者公允价值财务报告的计量,以及财务报表发表一些审核意见。
(三)德国
德国与英国、美国有所不同。德国的监管部门之一是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设立的协会(IDW),是一个民间性的行业协会,主要是建立一些审计工作规则,同时也颁布了一些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在德国,还有以政府为主导的组织——财务报告执行检查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审核和复核已经公开发表的财务报告。从财务报告执行检查监督委员会于2007年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与工作重点来看,一是对于企业合并,与美国证监会关注的相同,即以企业合并相关的会计报告包括商誉无形资产的计算、减值测试、以股权支付的报酬、值得关注的其他一些热点问题。
三、美、英、德国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相关内容的理解
(一)国际上会计准则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趋同
从国际发展趋势和演变来看,公允价值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中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其中包括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等,相关的评估在这个领域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扩展。
国际间会计准则的趋同体现在,不管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是美国的GAAP,都越来越多的有一些相应的统一与合并。随着发展,这种趋同、协调必然会越来越多。财务报告的编制者、投资人等报表使用者、审计师、政府监管者,都越来越需要对公允价值的理念进行更多的了解,从不同角度提升对公允价值的关注程度。
另外,对会计趋同的一个很直接的反映,就是越来越多的管理者、政府监管部门或者相关团体,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越来越感兴趣,并分别颁布了一些指引、指南,或者对相关的领域保持紧密的关注,以确保形成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公允价值应用的作用和意义
不管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是在美国的会计准则中,都越来越多地启用了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的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相对于历史成本而言,公允价值的计价模型具有更大的相关性,或者说在资产负债表上可以反映出更加有意义的数据,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和欢迎。
(三)对公允价值进一步的理解
公允价值已经无处不在,到底什么是公允价值?过去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五花八门,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评估引进美国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157号准则的影响,看看在未来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将会采纳哪一个或者是一种什么样的定义。现在有一个全球性的组织在争取制定一个关于全球性的公允价值定义。
如何确定公允价值的几个重要要素,这完全是一个因以市场为导向或者说是市场驱动的概念。公允价值是一个假设的交易值,理解时必须去除很多个别的市场参与者的因素,而只是在假设的交易中考虑大部分市场参与者对于交易的期望值的概念。需要强调的是,这是众多典型市场参与者的期望值,而不是个别市场参与者的期望值。比如在企业并购行为中的协同效应,就必须搞清楚两个角度,一个是收购方的目的和收购方所认定的协同效应的价值;另一个是典型市场参与者认同的协同效应的价值。我们要把个别投资者的情况忽略掉,考虑一个典型的市场参与者,也就是后一种情况下的协同效应价值。而并购过程中如果考虑收购方作为一个特定的主体,由于其特定动机而得到的特定的协同效应价值,应该与一个典型的、一般的市场参与者认定的而且可以取得的协同效应区分开来,这是两个不同的估值。
目前在美国157号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的三个层级规定如下图:
第一个层级就是在活跃的市场上相同资产的报价,把它放在最上面,是因为它最理想的应该是一个市场驱动的概念。在这个层级中越往下,标明着这个市场直接获得数据的可能性(以及可靠性)越来越低。这是因为对市场信息的依赖程度不一样,规模也不一样。层级反映了对市场信息的依赖。如果采用现金流折现的方法,157号准则只能认定为是第三个层级的。从评估师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一个比较大的挑战。因为公允价值对评估师而言,如果越来越多地利用企业提供的信息,而不是采用从市场上典型参与者的角度判断,那么这样评估就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外部人会质疑评估的合理性。
这三个层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冲突。如果市场上很活跃,可以直接从市场获取,不管是市场价值也好,公允价值也好,大家认为就是那个指标,没有意见,如股票市场。第二层级,主要是从市场上找一些相似或者同类的资产比较,这里的资产是不同的,需进行调整,虽然也是从市场角度去考虑,但是会有很多主观因素,可能调整幅度过大,比如超过50%,或者是100%的调整,会造成对合理性的负面影响。比如大量的房地产交易就属于第二层级。至于无形资产或者是非上市的企业,都在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总的来说,只要假设前提和内容有相同的基本定位,市场价值也好,公允价值也好,本身的内涵,假设的市场交易,都是从平均的典型市场参与者的角度考虑,两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四、美国、英国和德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的实施情况
(一)公允价值评估不同方法的具体应用情况
把公允价值的层级因素跟相应的评估方法挂钩,从三种基本的评估途径认识这个问题。从评估角度来说,市场法是优先选择的方法,其次就是收益法,第三个就是成本法。这三种方法是在确定公允价值的时候经常使用的三种途径。从实务的角度看,收益法可能最常使用,因为在一些企业并购过程中,市场法只对于其中那些具有活跃市场的资产来说具有可行性。而对于在企业并购中大量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估值,评估者就常使用收益法,一项无形资产的价值等于该资产在未来可获得收益的现值。在收益法里分了四种具体方法,相对应的就是如何把与特定资产相关的现金流分离出来,不同的方法对应着不同口径的现金流。
对于评估师而言,首先要确定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确定与资产相关的折现率,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未来使用年限。
1.许可权使用费节省法。该方法是指假设财务报告的编制者不是相关无形资产的所有者,需要花钱从别人的手上获得许可权,这部分就是必要的资金流出,如果拥有了该许可权,就可以节省相应的许可权使用费。
2.直接现金流折现法,主要用于对商标、品牌以及工艺技术等方面估值的运用。
3.增量现金流法。该方法是将包括无形资产主体的未来预测现金流与不含无形资产主体的相应现金流进行比较,在价格方面所产生的差,体现在两个指标:一个是价格的溢价,所谓溢价就是一个产品采用某一个商标或者是品牌,相对于不采用这个商标和品牌之间的差额;第二个是成本节省,就是采用这项无形资产所能节省的成本所导致的差异。
4.多期超额收益法(MEEM),就是把收益进行拆分,把其中作为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得到的收益拆分出来,也即扣除该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有形及无形资产所应该产生的平均收益,而以超额收益进行分析。这通常运用于客户关系、采矿权等重大无形资产的评估。
在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时,我们需要考虑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一是预估出未来的现金流;二是确定未来的预测期或者是有效生命期。确定是有限期还是无限期,如果是有限期,是五年?还是十年?或者是多少年;三是确定合适的折现率。这个折现率应该和所评估的特定资产相匹配,而不一定是跟公司相匹配。税前的折现率要和税前的现金流匹配,税后的折现率和税后的现金流匹配;四是把各种因素考虑进来,一起计算出最后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值。
(二)公允价值评估重点领域的介绍
从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规定,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角度看,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实际上可以归结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企业合并时的业务。企业兼并以后,收购者编制合并报告时,要对被收购企业所对应的可辨别资产及负债,包括无形资产与或有负债等具体项目进行评估。这在欧洲、美国、中国,都会有大量的企业合并要涉及到评估。
第二类是资产减值测试的业务。欧美和中国都规定商誉不再摊销,而是每年要进行减值测试,还有一些没有确定的无形资产也要进行减值测试。在资产减值测试项下有很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等的每一样资产都有可能在出现减值迹象的时候,要进行测试。减值测试方面采用的价值类型是可回收价值、在用价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第三类是金融工具评估业务。大量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也需要用公允价值计量或评估。
第四类是资产重估的业务。这在国际上是比较多的,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重估模式还没有引进到中国。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在国内只是有限的使用。随着发展和规范,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也会不断增加。
(三)企业合并项下的收购价格分配(PPA)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3号,“企业合并”和美国141号“企业合并”项下都规定了“收购价格分配”(即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工作。
作为一个企业合并项下的会计处理,被收购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包括可辨别的各类资产、无形资产、负债及相关或有负债(包括被收购企业账面上没有反映出来的无形资产和负债),都要进行识别,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2001年,美国引入这个新的准则,在引入这个新的准则之前,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要求相对比较简单,交易对价减掉净资产以后剩下来的就是商誉。现在最大的区别是,对价除要减掉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外,还要减掉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剩下来的才是商誉。也就是说,原来的商誉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就是没有在账面上反映的无形资产,剩下的就是真正满足新的企业合并项下的商誉。现在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的会计准则,商誉不再进行摊销,而是以资产组合或者报告单元(Reporting Unit)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过去,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就按一定期限摊销。从欧美的经验看,这是最难的。
下面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难点及普华永道的做法。目前,普华永道采用了三个步骤。如果在比较理想的情况下,还会增加交易前的判断,也就是说客户在没有做交易时,或者在交易过程中,就必须判断其中所产生的会计影响。从交易完成以后,进行交易后的企业合并项下的会计事项,包括三个步骤:
第一步,了解交易到底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和具体情况。
第二步,确认对价,进行分配。在美国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里,对于交易对价衡量的时间不一样,美国是按交易宣布日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以交易完成日计量。在第二个步骤中,是否对所有的无形资产都进行识别;是否对公允价值都是按照相同的的规范;评估方法是否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的一致;是否可以得到审计师的认同。最后,还要关注剩余的商誉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对未来收益状况的影响,有可能要考虑减值测试。如果商誉太大,或者有一些迹象表明有减值,比如收购付出了太高的价格,在不合理的情况下,第二天就可能要发生减值。
对于无形资产,按照现行会计制度中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对于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会计上不用确认;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还要根据不同的种类进行核算。从会计角度确认的标准有两个:一是无形资产是源于契约的权利,或者一些法律法定给予的权利;二是可分离的无形资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解释,能够分出来单独进行交易交换,或者与其他资产组合在一起进行交易交换,也属于可以辨别的无形资产,应该进行确认计量。但这方面从实务上较难操作。
需要识别可能存在的五大类无形资产:与市场相关的无形资产、以合同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以技术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与艺术品相关的无形资产和与客户关系相关的无形资产。
这些都是独立于商誉的无形资产。从不同行业的角度看,在并购项下会出现不同的可辨别无形资产。以金融行业为例,会涉及到顾客关系、存户关系等无形资产。
对应于不同的无形资产,有一些常用的评估方法。无形资产分隔出来进行计量,还有一个摊销的问题,如摊销的期间、方法等。这些方法或者期间,都会直接影响到每股净收益的计算。通过合并以后进行会计处理所带来无形资产的情况下,通过摊销会进入损益表,会对会计利润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对照以前的会计制度和采用新的会计准则,在新情况下,要根据不同的生命周期、不同的年限进行摊销,对企业每股净收益的变化,都会产生比较大的波动,这取决于到底购买的是什么样的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是多少。
第三步,要关注商誉金额的合理性,有必要了解商誉的真正内涵。
按照现在的制度,商誉不摊销,但是每年要进行减值测试,所以要对商誉构成部分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和了解,才能对减值测试的工作应付自如。
商誉,首先是在公允价值之外的超额支付,在卖方的价格基础上再多付的价款,就是多付的溢价。此外,持续经营是包含在企业价值中,但又不被一般会计所认可的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价值评估以后,有一个整体的经营价值,但是从会计的角度,可计量的按照准则计量,还有一部分是没办法确认、计量的,比如人力资源,目前的会计没有对此进行计价,但是这些管理要素是构成企业价值的部分,这就是企业持续经营价值的一部分。
从欧美的经验看,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做了交易后进行PPA,还剩下很大一部分商誉,这对公司或者对审计师来说,都存在风险。因为如果出现一些状况要发生减值,对减值以后的公司报表影响就会非常大。从过去欧洲的情况看,在这个过程当中出现大交易、大额收购时,无论站在什么角度,都要做很多工作,比如,面临的挑战是非审计客户提供评估业务时,公司和审计师会问:为什么要这么评?依据是什么?另外,如果站在审计师的角度,企业和评估师就要面临挑战,为什么要这样判断?这种评估方式合不合适?参数怎么核定?等等。
公允价值计量或者新会计制度下与公允价值、减值测试相关的计量,都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从企业管理层的角度看,他们进行经济活动时,如果要进行合并兼并,就要认识到真正是买了什么无形资产回来,商誉大不大,摊销对股价,每股盈利跟股价最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所有这些事先都要了解,不然交易完成后就可能出现摧毁企业价值或者出现很大的减值。从投资者的角度,他们也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师的报告及其他的信息,了解管理层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公允价值计量对股东价值的影响。从审计师的角度或者监管者的角度看,重要的是清楚新的规定、新的做法是否已经执行了。
(讲座内容整理:陈少瑜 李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