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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草案)》于2019年6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5日在全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社区矫正法(草案)》存在社区矫正性质规定不明确,关于社区矫正任务的规定存在缺项,没有设置专章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明确规定,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没有赋予人民警察身份和必要的强制执行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使社区矫正制度从法律意义上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