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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作为规定公司组织与运作的内部规则,对公司内部相关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章程中很多事项的规定,多涉及交易第三人的利益。那么章程是否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呢?本文认为我们应在章程的公示基础上赋予其对外效力,包括对抗效力和公信效力。这种对抗效力的前提是第三人明知或应知章程的内容;只有赋予其公信力产生社会公众信赖的法律效力进而才能更好的维护商事交易的安全。我国应对我国公司章程的内容进行重构,并明确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限制,原则上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