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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之要,以民为本。群众工作既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也是检察事业得以蓬勃发展的动力源泉。广昌县检察院深刻认识到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深刻反思在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上存在的问题,主动研究深化群众工作、维护民生民利的措施,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服务群众,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2013年在江西省政法委开展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中,广昌县院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位。广昌县检察院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发挥职能、服务于民
广昌县检察院立足于自身法律监督的职能,用群众工作统领各项检察工作开展,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在维护广昌县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
一是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盗窃、抢夺、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为广昌县的多发刑事案件,极大的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广昌县检察院有针对性的召集法院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解决对策,通过加大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等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暴力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充分保障了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发生在群众身边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广昌县检察院积极主动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坚决惩治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教育医疗、耕地补贴等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如2012年该院查办的县房管局谢某贪污维修基金案及徐某受贿、玩忽职守案,为国家挽回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得到县委的好评和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同时,进一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分析和年度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作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帮助筑牢思想防线,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危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继续做好未成人刑事检察这一特色工作。广昌县检察院自2010年5月成立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来,通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注重案前预防、案中审查、案后帮教构建维权网络,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教育、帮教和保护,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其中魏云秀同志在广昌检察院13年的 “青少年维权岗”创建之路上,担当拯救失足未成年人心灵的牧师,用朴素的“三勤四心”法先后让20多名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重新被社会接纳。广昌县检察院于2012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是全国检察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并于2013年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二、建设窗口、体贴于民
广昌县检察院立足本县检察工作实际,围绕“民需、民盼、民急”,将控申部门定为检民联系的主要窗口,构建检民沟通的“连心桥”,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受到群众的欢迎。
一是积极推行“民情日记”工作制度。广昌县检察院控申部门采取一人一册、一事一记、跟踪处理反馈、定期登记台帐等做法,将群众诉求、民情民意和服务群众的所感所悟真实记录在办案,从中受教育、促办案。
二是积极构建联系群众制度体系。广昌县检察院开通“为民服务热线”,由控申部门干警24小时接听,随时倾听群众心声;其次在各乡镇和街道设立民生检察联系点,通过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畅通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矛盾及苗头问题;而且每年的6月份都在县城白莲市场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近年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的成效、举报方法及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内容,接受群众的咨询和举报,为群众排疑解难。
三是发放检民联系卡。广昌县检察院为畅通检民联系渠道,积极向群众发放印有检察工作理念、控申部门干警联系号码和检务公开内容的“检民联系卡,使群众通过“检民联系卡”直接联系检察干警寻求帮助,帮助其解决基层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优化职能、心系于民
广昌县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全部工作的首位,通过优化各部门的职能,增强各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找准切入点,把法律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工作。广昌县检察院侦监部门每年都会对公安机关10余个基层派出所年度刑事立案及治安处罚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登记,2012年共发现不应立案而立案案件线索11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线索10件。适时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和《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和撤案,强化了刑事立案监督,确保每个涉案人员都得到依法及时处理,避免放纵犯罪。
二是做好审查起诉工作。广昌县检察院公诉部门通过加大对非法证据的审查、排除力度并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等对侦查违法行为的控告,从根本上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其次加快办案节奏,尽量缩短公诉环节办案周期,一方面减少犯罪嫌疑人等待的时间,另一方面尽快让被害方得到赔偿,心理得到安慰;而且安排专门人员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倾听其诉求,告知其诉讼进度,对其不明了之处进行解释、说理,以饱满的热情真诚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所有来访者均无疑问而归。
三是落实民行检察工作。两年来,广昌县检察院受理民行申诉案件41件,立案9件,提请上级院抗诉2件,建议上级院提请抗诉1件,均获支持,通过纠正错误判决,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统一实施,充分维护了群众的应有权益;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广昌县检察院大力完善执行监督相关制度,在加强落实执行监督方面狠下功夫,2012年,共审结执行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法院采纳6份,达成和解1宗,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题。
四是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实效。广昌县检察院监所部门除依托检察联系群众工作站对社区矫正进行动态监督外,每年还会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人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不全,矫正人员短期脱管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不定时回查。同时,建议公安、司法部门加强业务指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不按规定接受矫正监管的人员建议及时收监执行,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的发生,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
四、多措并举、惠济于民
广昌县检察院始终秉承以检惠民的服务宗旨,采取多项措施,贴近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解忧,增强服务群众的力度,在助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广昌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务实重干,不断提高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讲话让群众“听得进”; 提高准确把握群众心理的能力,处事让群众“信得过”;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执法让群众“心里服”。
二是开展涉农惠民专项工作。广昌县检察院克服案多人少的问题,优先办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坑农害农等申诉案件和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诉案件,高度重视民意、及时回应关切,力争还群众一个公道,恢复被损害的公正,把提高司法公信力同密切联系群众有机统一起来;广昌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工作,近六年来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决策与部署,共投入帮扶资金30余万,帮助新农村改道、改水、改厕,帮助群众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扶贫帮困,抚助特殊群体。广昌县检察院以“政法干警包村”、“五民一建”工作为载体,特别注重生活困难家庭的入户走访工作,深入了解其致贫、致困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迄今为止联合其他政法单位共发放贫困救助基金30余万。认真落实好刑事受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关爱留守儿童等政策措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广昌县检察院干警今年共挂点40个村,并要求每个包村政法干警至少结对帮扶2户困难群众或2名贫困学生。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法宝。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凸显,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提高执法公信力,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广昌县检察院向来重视群众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创新检察工作方法,提升执法素能,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用心倾听群众呼声,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尽一份力。
一、发挥职能、服务于民
广昌县检察院立足于自身法律监督的职能,用群众工作统领各项检察工作开展,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在维护广昌县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
一是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盗窃、抢夺、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为广昌县的多发刑事案件,极大的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广昌县检察院有针对性的召集法院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解决对策,通过加大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等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暴力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充分保障了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发生在群众身边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广昌县检察院积极主动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坚决惩治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教育医疗、耕地补贴等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如2012年该院查办的县房管局谢某贪污维修基金案及徐某受贿、玩忽职守案,为国家挽回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得到县委的好评和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同时,进一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分析和年度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作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帮助筑牢思想防线,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危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继续做好未成人刑事检察这一特色工作。广昌县检察院自2010年5月成立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来,通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注重案前预防、案中审查、案后帮教构建维权网络,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教育、帮教和保护,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其中魏云秀同志在广昌检察院13年的 “青少年维权岗”创建之路上,担当拯救失足未成年人心灵的牧师,用朴素的“三勤四心”法先后让20多名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重新被社会接纳。广昌县检察院于2012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是全国检察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并于2013年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二、建设窗口、体贴于民
广昌县检察院立足本县检察工作实际,围绕“民需、民盼、民急”,将控申部门定为检民联系的主要窗口,构建检民沟通的“连心桥”,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受到群众的欢迎。
一是积极推行“民情日记”工作制度。广昌县检察院控申部门采取一人一册、一事一记、跟踪处理反馈、定期登记台帐等做法,将群众诉求、民情民意和服务群众的所感所悟真实记录在办案,从中受教育、促办案。
二是积极构建联系群众制度体系。广昌县检察院开通“为民服务热线”,由控申部门干警24小时接听,随时倾听群众心声;其次在各乡镇和街道设立民生检察联系点,通过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畅通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矛盾及苗头问题;而且每年的6月份都在县城白莲市场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近年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的成效、举报方法及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内容,接受群众的咨询和举报,为群众排疑解难。
三是发放检民联系卡。广昌县检察院为畅通检民联系渠道,积极向群众发放印有检察工作理念、控申部门干警联系号码和检务公开内容的“检民联系卡,使群众通过“检民联系卡”直接联系检察干警寻求帮助,帮助其解决基层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优化职能、心系于民
广昌县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全部工作的首位,通过优化各部门的职能,增强各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找准切入点,把法律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工作。广昌县检察院侦监部门每年都会对公安机关10余个基层派出所年度刑事立案及治安处罚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登记,2012年共发现不应立案而立案案件线索11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线索10件。适时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和《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和撤案,强化了刑事立案监督,确保每个涉案人员都得到依法及时处理,避免放纵犯罪。
二是做好审查起诉工作。广昌县检察院公诉部门通过加大对非法证据的审查、排除力度并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等对侦查违法行为的控告,从根本上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其次加快办案节奏,尽量缩短公诉环节办案周期,一方面减少犯罪嫌疑人等待的时间,另一方面尽快让被害方得到赔偿,心理得到安慰;而且安排专门人员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倾听其诉求,告知其诉讼进度,对其不明了之处进行解释、说理,以饱满的热情真诚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所有来访者均无疑问而归。
三是落实民行检察工作。两年来,广昌县检察院受理民行申诉案件41件,立案9件,提请上级院抗诉2件,建议上级院提请抗诉1件,均获支持,通过纠正错误判决,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统一实施,充分维护了群众的应有权益;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广昌县检察院大力完善执行监督相关制度,在加强落实执行监督方面狠下功夫,2012年,共审结执行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法院采纳6份,达成和解1宗,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题。
四是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实效。广昌县检察院监所部门除依托检察联系群众工作站对社区矫正进行动态监督外,每年还会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人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不全,矫正人员短期脱管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不定时回查。同时,建议公安、司法部门加强业务指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不按规定接受矫正监管的人员建议及时收监执行,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的发生,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
四、多措并举、惠济于民
广昌县检察院始终秉承以检惠民的服务宗旨,采取多项措施,贴近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解忧,增强服务群众的力度,在助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广昌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务实重干,不断提高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讲话让群众“听得进”; 提高准确把握群众心理的能力,处事让群众“信得过”;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执法让群众“心里服”。
二是开展涉农惠民专项工作。广昌县检察院克服案多人少的问题,优先办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坑农害农等申诉案件和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诉案件,高度重视民意、及时回应关切,力争还群众一个公道,恢复被损害的公正,把提高司法公信力同密切联系群众有机统一起来;广昌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工作,近六年来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决策与部署,共投入帮扶资金30余万,帮助新农村改道、改水、改厕,帮助群众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扶贫帮困,抚助特殊群体。广昌县检察院以“政法干警包村”、“五民一建”工作为载体,特别注重生活困难家庭的入户走访工作,深入了解其致贫、致困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迄今为止联合其他政法单位共发放贫困救助基金30余万。认真落实好刑事受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关爱留守儿童等政策措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广昌县检察院干警今年共挂点40个村,并要求每个包村政法干警至少结对帮扶2户困难群众或2名贫困学生。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法宝。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凸显,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提高执法公信力,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广昌县检察院向来重视群众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创新检察工作方法,提升执法素能,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用心倾听群众呼声,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