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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调解室民警依据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要求调解的申请,依法圆满地调处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当事人乇某无证驾驶农用车致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某随意停车负事故次要责任,行人吴某无责任。经三方当事人或代理当事人协商,按六四责任分成,王某担负60%,赔偿金额为48409.80元,车辆损坏费用白付,杨某担负40%,赔偿金额为3227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