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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档案法》的修改一直是档案学界的热点话题,而档案学界的专家和学者们也早已深刻地认识到《档案法》修改的必要性。本文从更新立法理念,将公共档案馆的建设列入《档案法》,关注民生档案同时加强对基层组织档案的监管,以及增设对档案中介组织管理这四个方面来阐述修改《档案法》,并针对每一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