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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村官”要实行公开选聘、竞争择优、自觉自愿原则。整个选聘工作要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潜力的大学生选拔出来。同时,要实行上岗教育培训,将组织选聘的大学生到农村进行“驻村培训”,了解新农村建设情况,掌握“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开展农村工作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