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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作为贸易的鼻祖,在中国却被长期隔离于对外贸易领域,这一计划经济的遗物越来越悖离我国经济改革的历史走向.为充分利用中国入世的潜在利益空间,消除和防止体制不公滋生的腐败,纠正我国对外贸易的实质不公,赋予自然人对外贸易权应当提上议事日程,不应让自然人的外贸权只是一种回忆和期望,我们已经处于让它重新变现的时代.国家对自然人从事外贸仍然可以并且能够实施宏观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