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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受害者多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熟人作案比例较高,因而仅对其适用刑罚并不足以预防该种犯罪。《刑法》第37条规定了刑事职业禁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者可适用职业禁止;但此条对"相关职业"的规定并不明确,法官在适用时很难把握。美国和韩国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职业禁止范围予以具体化和专门化,值得我国借鉴。文章认为我国立法上可构建性犯罪职业禁止的个罪化指南,司法实践中可发布性犯罪职业禁止的指导性案例及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也可建立性犯罪者信息数据库,以更好地执行刑事职业禁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