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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按照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大银行包括密码重置费、开销户手续费在内的11类共计34项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被强制免除。
目前,仍有少部分银行将应取消的收费项目改换名称继续收费,个别银行还新增了部分收费项目,包括个人储蓄短信服务费、个人贷款账户管理费、小额账户管理服务费和电话银行跨行汇款服务费等。银行收费似乎真的成了一潭无法澄清的浑水?
多数银行取消相关收费
按照三部委今年3月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商业银行自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包括:本行个人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的开户和销户手续费;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的跨行转账手续费、电子汇划费、邮费和电报费;以纸质、电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时期内对账单的相关收费等。
调查发现,多数银行已按照规定取消了相关收费。其中交行、浦发、招行、华夏4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已经接到上级通知,取消了包括开销户手续费、密码重置费在内的34项服务收费。以华夏银行为例,在该行许多分支机构营业大厅的LED显示屏和醒目位置摆放的公告栏均告知客户,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华夏银行从7月1日起免收相关11类34种银行收费项目。其中“密码挂失”在调整之前是10元/笔,而在调整后该项收费已经免除。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工作人员表示,监管部门规定的34项服务收费,华夏银行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就已陆续取消,《通知》下发后总行更是明确要求基层网点严格执行。
根据银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与2003年银行服务产品与项目比较,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有偿服务产品和项目662个,较2003年增加338项,7年来增长了104%;股份制商业银行2010年有偿服务产品和项目354个,增长了55%。对比2010年与2003年服务收费水平,各行原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水平总体变化不大。
7月12日,银监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及收费召开情况通报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就会员银行贯彻落实《通知》的相关情况做出通报时称,《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已基本全部免除,对各家银行称谓不同而内容实质一样的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后银行服务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达21%,收费项目850项,占比达79%。
部分银行巧改名称再收
根据《通知》,密码修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是应免除的收费项目,但调查发现,部分银行将密码重置费改头换面为“密码挂失费”继续收费。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称,如果客户忘记密码,在重置密码之前必须要先挂失密码,而挂失密码需要缴纳10元/次的费用,重置密码的过程是免费的。
除密码重置费以改换名称的方式继续出现外,打印对账单的费用多家银行也并未免除。《通知》要求银行应免除以纸质、电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时期内对账单的相关收费,但调查发现,包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仍在收取对账单打印费,收费标准则根据年限不同而收取10~50元。
个人储蓄账户开户手续费也在《通知》中被明令取消,但多家银行依然也以“改头换面”的方式收取。在金融街一家国有银行网点,客户经理称:“新开借记卡需要缴纳10元手续费,这个不是开户费,而是卡片工本费。”
在不少明确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巧改名称继续收费的同时,一些新规未涉及的新收费项目又层出不穷,包括个人储蓄短信服务费、个人贷款账户管理费、小额账户管理服务费和电话银行跨行汇款服务费等。其中,小额账户管理费最受银行客户关注。
兴业银行从7月1日起,对开户满3个月,且3个月内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该行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季度收取3元;收费日为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将从符合收费条件的客户账户内自动扣收账户管理费。“国内多数商业银行都实行账户管理服务收费。在参考、比较各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兴业银行制定的收费标准略低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账户管理服务价格。”兴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
此外,短信通知服务的免费午餐也正在被银行停止供应。光大银行自6月1日起对开通“个人短信通”服务的账户将享有3个月的免费体验期,该行将于签约后第4个月起按照每个签约账户3元/月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事实上,收取短信通知费用的不止光大银行一家,包括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在内的国有银行和兴业、民生、浦发、中信、招行等在内的股份制银行已经在收取个人用户的短信通知费,收费标准最低的是2元/月,最高的则达到7元/月。目前只有农行、华夏银行和深发展暂不收取该项费用。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银行短信服务成本主要包括4个方面:运营商短信费、短信平台的IT系统建设投入、系统运营维护费用和人员成本。经测算,此项收费仅能保本。
公众利益VS银行成本
其实,银行收费问题近年来是舆论焦点。有观点认为,既然是商业机构,银行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自然会有自身利润和效益的考虑。银行方面称,对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符合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的惯例。根据2001年7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间业务可分为9大类: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类、咨询顾问类和其他类中间业务。但目前,很多存款账户具有多种功能,银行能够通过账户提供除存款之外的其他额外服务,是否属于中间业务还存有争议。
对于银行认为“不收费是不正常”的理论,客户则认为,资金是有价值的,储户将一定数额的资金存入银行,就应该享受银行提供的一些基本服务。这种行为在国外也很常见。比如,美国的大银行多数要求储户账户余额不低于1500~2000美元。如果达到这一要求,一般银行是不收取借记卡月费或年费的,有些甚至不收取交易费。但在美国使用自动柜员机需要交纳批发和零售费用。在银行业发达的瑞士,信用卡一般收取年费,而类似国内的储蓄卡则不收任何费用。
银行收费问题近年来之所以一直成为舆论焦点和最让消费者纠结的问题,一是我国市场经济刚刚开始发展,长期以来形成的消费习惯及心态,造成许多消费者不习惯为服务支付费用,特别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大多数银行服务都是免费的;二是银行服务收费项目比较多,收费标准也各不一样,虽然银行努力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示,但消费者始终会有收费不透明的感觉。由此不难看出,银行在推出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应在考虑业务成本的基础上,也要考虑市场的接受程度,避免集中、大幅度地推出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激化社会矛盾,同时也可考虑在收费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实施差异化政策,推出某些减免举措,培养客户群的忠诚度。
收费多少应取决服务质量
事实表明,对于银行收费服务项目增加,不宜笼统反对。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银行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需要日益增加的服务项目来满足,其中多数只有按市场原则运作才可以持续。
其实,收费多和收费高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调查发现,收费相对较高的招行,反而是客户满意度较高的。仅以异地本行取款和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两项收费项目来说,该行收取的手续费都相对较高。例如在异地本行取款上,招行以每笔金额的千分之五为手续费,最低5元,最高不设限。这与多家银行最低1~2元,最高100元的手续相比显然是高人一头。再如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最低7元/笔,最高不设限。多家其他银行最低仅3~5元,且有最高限额。
然而,通过实地走访招行北京分行网点,很多客户表示,知道有些费用收得高,但是经过比较,招行在很多服务细节、办理业务的效率上令人满意,而且服务态度相对较好,宁愿多花钱。事实上,银行服务收费始于国外,除了银行业特别发达、竞争激烈的瑞士等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银行也对银行服务收取费用。据了解,日本银行跨行之间的业务在营业时间都不收费,而在晚上9点以后取钱,即使本行也要收费,每次费用约为7.5~14.6元人民币;在加拿大,不管存取款,都要收费,但银行推出了如1个月内免前10次手续费,或是每次取款收较低费用等优惠套餐。“国外银行也收费,但是人家收费之后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相比,服务水平还需要提高。”一位已经在北京生活了5年的老华侨如是说。
应该客观看待商业银行正常的经营行为和合理合法的收费行为。为了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商业银行在网点渠道建设与运营、产品开发、系统研发与维护等前中后台均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都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比如,电子银行把网点柜台搬到客户身边,为客户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成本,实现了随时随地随身的银行服务。对银行而言,则是服务要求的提高,表现为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的提高、服务人员素质的提升、服务流程的优化改进、对通信运营商及各行业资源的整合等,都需要银行付出成本。而客户往往只看到了前台键盘一点,资金就汇出去了,没看到后台数亿元资金的大量人力资源投入。
只要银行服务水平提高了,客户得到了货真价实的金融服务,银行服务收费的透明度提升了,银行服务收费合规合法,这里就不会是一潭澄不清的浊水,公众的争议也就会自动平息。
目前,仍有少部分银行将应取消的收费项目改换名称继续收费,个别银行还新增了部分收费项目,包括个人储蓄短信服务费、个人贷款账户管理费、小额账户管理服务费和电话银行跨行汇款服务费等。银行收费似乎真的成了一潭无法澄清的浑水?
多数银行取消相关收费
按照三部委今年3月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商业银行自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包括:本行个人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的开户和销户手续费;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的跨行转账手续费、电子汇划费、邮费和电报费;以纸质、电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时期内对账单的相关收费等。
调查发现,多数银行已按照规定取消了相关收费。其中交行、浦发、招行、华夏4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已经接到上级通知,取消了包括开销户手续费、密码重置费在内的34项服务收费。以华夏银行为例,在该行许多分支机构营业大厅的LED显示屏和醒目位置摆放的公告栏均告知客户,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华夏银行从7月1日起免收相关11类34种银行收费项目。其中“密码挂失”在调整之前是10元/笔,而在调整后该项收费已经免除。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工作人员表示,监管部门规定的34项服务收费,华夏银行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就已陆续取消,《通知》下发后总行更是明确要求基层网点严格执行。
根据银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与2003年银行服务产品与项目比较,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有偿服务产品和项目662个,较2003年增加338项,7年来增长了104%;股份制商业银行2010年有偿服务产品和项目354个,增长了55%。对比2010年与2003年服务收费水平,各行原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水平总体变化不大。
7月12日,银监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及收费召开情况通报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就会员银行贯彻落实《通知》的相关情况做出通报时称,《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已基本全部免除,对各家银行称谓不同而内容实质一样的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后银行服务项目总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达21%,收费项目850项,占比达79%。
部分银行巧改名称再收
根据《通知》,密码修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是应免除的收费项目,但调查发现,部分银行将密码重置费改头换面为“密码挂失费”继续收费。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称,如果客户忘记密码,在重置密码之前必须要先挂失密码,而挂失密码需要缴纳10元/次的费用,重置密码的过程是免费的。
除密码重置费以改换名称的方式继续出现外,打印对账单的费用多家银行也并未免除。《通知》要求银行应免除以纸质、电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时期内对账单的相关收费,但调查发现,包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仍在收取对账单打印费,收费标准则根据年限不同而收取10~50元。
个人储蓄账户开户手续费也在《通知》中被明令取消,但多家银行依然也以“改头换面”的方式收取。在金融街一家国有银行网点,客户经理称:“新开借记卡需要缴纳10元手续费,这个不是开户费,而是卡片工本费。”
在不少明确被取消的收费项目巧改名称继续收费的同时,一些新规未涉及的新收费项目又层出不穷,包括个人储蓄短信服务费、个人贷款账户管理费、小额账户管理服务费和电话银行跨行汇款服务费等。其中,小额账户管理费最受银行客户关注。
兴业银行从7月1日起,对开户满3个月,且3个月内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该行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季度收取3元;收费日为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将从符合收费条件的客户账户内自动扣收账户管理费。“国内多数商业银行都实行账户管理服务收费。在参考、比较各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兴业银行制定的收费标准略低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账户管理服务价格。”兴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
此外,短信通知服务的免费午餐也正在被银行停止供应。光大银行自6月1日起对开通“个人短信通”服务的账户将享有3个月的免费体验期,该行将于签约后第4个月起按照每个签约账户3元/月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事实上,收取短信通知费用的不止光大银行一家,包括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在内的国有银行和兴业、民生、浦发、中信、招行等在内的股份制银行已经在收取个人用户的短信通知费,收费标准最低的是2元/月,最高的则达到7元/月。目前只有农行、华夏银行和深发展暂不收取该项费用。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银行短信服务成本主要包括4个方面:运营商短信费、短信平台的IT系统建设投入、系统运营维护费用和人员成本。经测算,此项收费仅能保本。
公众利益VS银行成本
其实,银行收费问题近年来是舆论焦点。有观点认为,既然是商业机构,银行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自然会有自身利润和效益的考虑。银行方面称,对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符合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的惯例。根据2001年7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间业务可分为9大类: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类、咨询顾问类和其他类中间业务。但目前,很多存款账户具有多种功能,银行能够通过账户提供除存款之外的其他额外服务,是否属于中间业务还存有争议。
对于银行认为“不收费是不正常”的理论,客户则认为,资金是有价值的,储户将一定数额的资金存入银行,就应该享受银行提供的一些基本服务。这种行为在国外也很常见。比如,美国的大银行多数要求储户账户余额不低于1500~2000美元。如果达到这一要求,一般银行是不收取借记卡月费或年费的,有些甚至不收取交易费。但在美国使用自动柜员机需要交纳批发和零售费用。在银行业发达的瑞士,信用卡一般收取年费,而类似国内的储蓄卡则不收任何费用。
银行收费问题近年来之所以一直成为舆论焦点和最让消费者纠结的问题,一是我国市场经济刚刚开始发展,长期以来形成的消费习惯及心态,造成许多消费者不习惯为服务支付费用,特别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大多数银行服务都是免费的;二是银行服务收费项目比较多,收费标准也各不一样,虽然银行努力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示,但消费者始终会有收费不透明的感觉。由此不难看出,银行在推出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应在考虑业务成本的基础上,也要考虑市场的接受程度,避免集中、大幅度地推出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激化社会矛盾,同时也可考虑在收费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实施差异化政策,推出某些减免举措,培养客户群的忠诚度。
收费多少应取决服务质量
事实表明,对于银行收费服务项目增加,不宜笼统反对。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银行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需要日益增加的服务项目来满足,其中多数只有按市场原则运作才可以持续。
其实,收费多和收费高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调查发现,收费相对较高的招行,反而是客户满意度较高的。仅以异地本行取款和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两项收费项目来说,该行收取的手续费都相对较高。例如在异地本行取款上,招行以每笔金额的千分之五为手续费,最低5元,最高不设限。这与多家银行最低1~2元,最高100元的手续相比显然是高人一头。再如异地跨行取款手续费最低7元/笔,最高不设限。多家其他银行最低仅3~5元,且有最高限额。
然而,通过实地走访招行北京分行网点,很多客户表示,知道有些费用收得高,但是经过比较,招行在很多服务细节、办理业务的效率上令人满意,而且服务态度相对较好,宁愿多花钱。事实上,银行服务收费始于国外,除了银行业特别发达、竞争激烈的瑞士等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银行也对银行服务收取费用。据了解,日本银行跨行之间的业务在营业时间都不收费,而在晚上9点以后取钱,即使本行也要收费,每次费用约为7.5~14.6元人民币;在加拿大,不管存取款,都要收费,但银行推出了如1个月内免前10次手续费,或是每次取款收较低费用等优惠套餐。“国外银行也收费,但是人家收费之后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相比,服务水平还需要提高。”一位已经在北京生活了5年的老华侨如是说。
应该客观看待商业银行正常的经营行为和合理合法的收费行为。为了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商业银行在网点渠道建设与运营、产品开发、系统研发与维护等前中后台均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都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比如,电子银行把网点柜台搬到客户身边,为客户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成本,实现了随时随地随身的银行服务。对银行而言,则是服务要求的提高,表现为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的提高、服务人员素质的提升、服务流程的优化改进、对通信运营商及各行业资源的整合等,都需要银行付出成本。而客户往往只看到了前台键盘一点,资金就汇出去了,没看到后台数亿元资金的大量人力资源投入。
只要银行服务水平提高了,客户得到了货真价实的金融服务,银行服务收费的透明度提升了,银行服务收费合规合法,这里就不会是一潭澄不清的浊水,公众的争议也就会自动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