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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加大巡视力度,对腐败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但巡视之后出现的"后遗症"却不得不引起人们思考。这个"后遗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视过后,只抓两三个人"了事"。特别是一些地方前后几任主要负责人都"出事",与他们"一伙儿"的干部却"没事",仍然在台上指手画脚"说事"。有人说:"主犯"服法,却让"从犯"逍遥,这是说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