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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又一次涉及土地制度、触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制度性变革。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省一些地区以乡、村为单位自发地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也在具体实践中,对土地股份合作制有不同的认识,不同的做法,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