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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3年4月12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10个具体准则。其中具体准则第10号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加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与合作,是有效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准则规范做好这项工作。本文在地质勘查单位经营管理特点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各自的优势所在,分析地勘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工作的实践内容。
关键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地勘
一、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阐义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职责及发展情况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是这样定义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
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对内部审计做出了如下释义: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估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单位)的以下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国家和单位资产的管理情况;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所在单位领导人交办的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据国家审计署的统计,2005年以来的三年中,全国内部审计共开展审计项目264万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39亿元,增加效益528亿元;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109万条,建议给予行政处分93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70多人;财务决算审计10.5万个。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审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审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审计环境进一步改善,内部审计影响力明显增强。截止到2007年,全国有内部审计机构5.7万多个,其中专职机构2.97万多个;内部审计人员20多万人,其中专职人员10多万人。
(二)社会审计的定义、职责及发展情况
社会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各单位的委托,对指定的被审计单位实施的审计,其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意见。在某些情况下也为被审计单位提供管理咨询、验资、鉴证等其他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两大领域:
一是鉴证业务,其内容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另一是相关服务业务,包括:对财务信息的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提供税务服务;提供经营管理咨询;培训财务会计人员等。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系已日趋完善,服务领域得到了进一步拓展,执业标准建设推行国际趋同战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数据,到2009年10月,国内有近6000家会计师事务所,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数已达15.5万,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8.5万人,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
二、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协调的涵义及其必要性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即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准则指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关及相关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外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独立的技术人员进行的审计活动,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在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和审计结论的执行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但在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及审计术语等方面均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因此工作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利用。加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与合作,是有效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有助于内部审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审计环境,还可利用和借鉴社会审计在审计技术上的优势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专业胜任能力。而内部审计重视强调组织的自我监督和控制机制,可以弥补社会审计的在此方面的不足。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应建立完善一套现代审计监督机制,合三种审计之力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作用,各取所长,相互配合。如何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便是顺利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的具体规范
为有效减少重复审计、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和《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2050——协调》均对协调工作做了具体规范和指导。
准则指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的目的在于: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维护组织利益。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协调工作应在组织对内部审计负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应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协调,确认协调工作的适当性。另外,按照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合理使用在履行职责时获取的资料和信息。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制定对协调工作评估的标准,并针对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各自职责的履行情况、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总成本和综合效率进行评估,以判断协调工作是否充分、适当,是否能够有效减少重复审计、降低总成本、提高综合效率,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应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同社会审计机构及人员沟通,以确定双方交流合作的事项及具体内容,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需要提供有关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与社会审计配合。内部审计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的前提是:评价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是否符合既定标准。内部审计准则所规定的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外部审计提供服务的独立性;外部审计所采用的审计程序及方法是否适当;外部审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是否达到内部审计的要求;内部审计是否可以利用该外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此外,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实务公告2050-1:协调》指出,对外部审计人员业绩的评价还可以涉及其他因素,比如: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组织所在行业的了解;独立性;专业服务的可获得性;对组织需求的估计和回应;重点业务人员的合理稳定;保持恰当的工作关系;合同条款的实现;有助于组织的整体价值等。
四、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的议题及探索延伸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调工作中有以下几项中心议题:
1.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在审计范围上进行协调。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考虑双方的工作,以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工作。
2.相互交流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有必要审阅社会审计的相关工作底稿;也应当允许社会审计人员在必要范围内审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以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从而判断决定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
3.相互交流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工作成果。这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利用对方工作成果的主要形式,有助于帮助减少重复审计并合理规划审计重点。对于社会审计提出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管理层应当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由内部审计来评价其及时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报告则可以帮助社会审计决定和调整审计范围。
4.相互沟通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双方应就审计程序、方法、技术和术语等方面达成共识,并提供足够充分的信息,使双方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合作交流。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调工作中有以下两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一是关于保密性。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会接触到组织的一些内部机密信息,除非获得被审计单位授权、为法律诉讼等特殊情况,否则对于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所掌握的被审计单位的资料、情况,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且这一责任不因审计业务结束而终止;内部审计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审计档案制度,限制无关人员对审计档案资料的接触。对此,《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均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的工作过程中,允许社会审计人员在必要的范围内审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人员和社会审计人员都应遵循保密原则,按规定合理使用在履行职责时获取的资料和信息。
二是内部审计利用社会审计工作成果应建立在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符合既定标准的前提之下。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必须经过评价,以确定其工作成果是否可以为内部审计所用及可以利用的范围和程度。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和IIA《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之《实务公告——获取有关服务为内部审计工作服务提供支持或补充(1210.A1-1)》和《实务公告——协调(2050-1)》、《实务公告——外部审计服务的获取(2050-2)》等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进行对社会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价工作,作出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的客观判断。另外,还应在选择和获取社会审计服务时充分考虑和评价提供服务的社会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通过上述措施,能够有效识别、评估和降低内部审计由于与社会审计进行交流合作而产生的审计风险,避免对组织利益造成损害。
此外,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的操作模式,但具体做法各有区别,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从国外的发展实践来看,内部审计外部化大致有四种实现形式,包括:作为内部审计补充、审计管理咨询、合作内审、内审职能全部外部化给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一些大中型企业,可以考虑采用作为内部审计补充、审计管理咨询以及合作内审的方式。比如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专业领域,可以考虑采用“作为内部审计补充”的形式,借助注册会计师完成依靠内部力量难以完成的工作。企业对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情况、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等方面则可以采用“审计管理咨询”的形式。对于内部审计业务很少的中小型企业,单独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可能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此时则可选择“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部化”。
五、以地勘单位为例,分析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调工作
(一)地质勘查单位经营特点
我国矿产资源市场建设经过多年以来的不断探索和不懈实践,日趋发展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也比较健全完善。矿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质勘查单位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实现地矿经济新的增长点。地质勘探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专业性很强,由于地质项目的工作开展过程带有研究性质和阶段性,不同于常见的施工建设和产品开发等项目,应当根据其自身的特殊性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适宜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和内部审计体系。地质勘查项目经费预算计划经过审批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承担单位据此编制项目设计,并安排配置人员、物资和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报告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结束后按规定递交项目成果资料和有关地质资料。对地质项目的管理控制贯穿整个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开展严格的自查和互查,从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到资源的合理调配都已形成相应的管理控制体系。
(二)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互补
鉴于地勘单位承担的各类地质项目较多,且地质工作手段较为复杂,涉及到的专业术语和方法较多,加之野外工作所面临的情况经常不确定,变化因素多,对经费调整的依据及其合理性的审核、工作量的核定等具体事项的判断分析需要具备相当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才能完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对社会审计而言具有一定难度。而地勘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则可基于对地勘行业经营管理特点的深刻理解和对地质项目及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地勘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了解,较好的完成内部审计的工作目标。另一方面,社会审计独立性强,工作流程规范,在工作方法和专业手段上都相对先进于内部审计,对审计风险的敏感度也高于内部审计,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所接触到的业务面广,以上方面都是地勘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学习和借鉴的。
(三)地勘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地勘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实践中,可以尝试通过评价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来适当利用其工作成果,依据其所指出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审计重点区域,进行调查、核实,以提高内部审计效率;通过利用社会审计工作成果和审计工作底稿的信息资料,帮助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判断,确定重要性和评估、控制审计风险;对社会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由内部审计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评价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交流合作的过程中改进工作方法,开阔视野,提升专业素质,改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同时,社会审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宜的范围内查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和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获取证据信息和资料,以避免和减少重复工作;社会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通过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确定内部控制实质测试的审计程序和重点范围,降低财务报表产生重大误报的风险。
地勘单位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协调工作,可以有效发挥二者各自的优势,在各自领域有重点地开展工作,通过工作成果的相互交流和利用,合理控制审计风险,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有效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顺利地完成为地勘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的责任和使命。
参考文献:
[1]戴耀华,杨淑娥,张强.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的影响:研究综述与启示[J].审计研究,2007,(03).
[2]贺颖奇,陈佳俊.当代国际内部审计的变化与中国内部审计的发展机会[J].审计研究,2006,(04).
[3]刘双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研究与发展建议[D].厦门大学,2006.
[4]孙合珍.国内外内部审计发展历程及其启示[J].经济视角(下),2008,(01).
[5]徐焱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关系的选择与实施策略[J].商场现代化, 2006,(18).
[6]张红英,陈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阐释与应用[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7]周文华.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J].商场现代化, 2006,(20).
(作者单位:甘肃省地矿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
关键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地勘
一、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阐义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职责及发展情况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是这样定义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
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对内部审计做出了如下释义: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估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单位)的以下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国家和单位资产的管理情况;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所在单位领导人交办的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据国家审计署的统计,2005年以来的三年中,全国内部审计共开展审计项目264万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39亿元,增加效益528亿元;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109万条,建议给予行政处分930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70多人;财务决算审计10.5万个。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审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审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审计环境进一步改善,内部审计影响力明显增强。截止到2007年,全国有内部审计机构5.7万多个,其中专职机构2.97万多个;内部审计人员20多万人,其中专职人员10多万人。
(二)社会审计的定义、职责及发展情况
社会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各单位的委托,对指定的被审计单位实施的审计,其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意见。在某些情况下也为被审计单位提供管理咨询、验资、鉴证等其他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两大领域:
一是鉴证业务,其内容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另一是相关服务业务,包括:对财务信息的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提供税务服务;提供经营管理咨询;培训财务会计人员等。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系已日趋完善,服务领域得到了进一步拓展,执业标准建设推行国际趋同战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数据,到2009年10月,国内有近6000家会计师事务所,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数已达15.5万,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8.5万人,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
二、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协调的涵义及其必要性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即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准则指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关及相关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外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独立的技术人员进行的审计活动,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在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和审计结论的执行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但在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及审计术语等方面均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因此工作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利用。加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与合作,是有效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有助于内部审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审计环境,还可利用和借鉴社会审计在审计技术上的优势来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专业胜任能力。而内部审计重视强调组织的自我监督和控制机制,可以弥补社会审计的在此方面的不足。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应建立完善一套现代审计监督机制,合三种审计之力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作用,各取所长,相互配合。如何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便是顺利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的具体规范
为有效减少重复审计、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和《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2050——协调》均对协调工作做了具体规范和指导。
准则指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的目的在于: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维护组织利益。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协调工作应在组织对内部审计负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应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协调,确认协调工作的适当性。另外,按照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合理使用在履行职责时获取的资料和信息。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制定对协调工作评估的标准,并针对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各自职责的履行情况、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总成本和综合效率进行评估,以判断协调工作是否充分、适当,是否能够有效减少重复审计、降低总成本、提高综合效率,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应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同社会审计机构及人员沟通,以确定双方交流合作的事项及具体内容,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需要提供有关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与社会审计配合。内部审计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的前提是:评价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是否符合既定标准。内部审计准则所规定的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外部审计提供服务的独立性;外部审计所采用的审计程序及方法是否适当;外部审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是否达到内部审计的要求;内部审计是否可以利用该外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此外,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实务公告2050-1:协调》指出,对外部审计人员业绩的评价还可以涉及其他因素,比如: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组织所在行业的了解;独立性;专业服务的可获得性;对组织需求的估计和回应;重点业务人员的合理稳定;保持恰当的工作关系;合同条款的实现;有助于组织的整体价值等。
四、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的议题及探索延伸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调工作中有以下几项中心议题:
1.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在审计范围上进行协调。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考虑双方的工作,以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工作。
2.相互交流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有必要审阅社会审计的相关工作底稿;也应当允许社会审计人员在必要范围内审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以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从而判断决定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
3.相互交流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工作成果。这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利用对方工作成果的主要形式,有助于帮助减少重复审计并合理规划审计重点。对于社会审计提出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管理层应当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由内部审计来评价其及时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报告则可以帮助社会审计决定和调整审计范围。
4.相互沟通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双方应就审计程序、方法、技术和术语等方面达成共识,并提供足够充分的信息,使双方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合作交流。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调工作中有以下两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一是关于保密性。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会接触到组织的一些内部机密信息,除非获得被审计单位授权、为法律诉讼等特殊情况,否则对于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所掌握的被审计单位的资料、情况,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且这一责任不因审计业务结束而终止;内部审计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审计档案制度,限制无关人员对审计档案资料的接触。对此,《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均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协调的工作过程中,允许社会审计人员在必要的范围内审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人员和社会审计人员都应遵循保密原则,按规定合理使用在履行职责时获取的资料和信息。
二是内部审计利用社会审计工作成果应建立在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符合既定标准的前提之下。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必须经过评价,以确定其工作成果是否可以为内部审计所用及可以利用的范围和程度。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和IIA《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之《实务公告——获取有关服务为内部审计工作服务提供支持或补充(1210.A1-1)》和《实务公告——协调(2050-1)》、《实务公告——外部审计服务的获取(2050-2)》等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进行对社会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价工作,作出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的客观判断。另外,还应在选择和获取社会审计服务时充分考虑和评价提供服务的社会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通过上述措施,能够有效识别、评估和降低内部审计由于与社会审计进行交流合作而产生的审计风险,避免对组织利益造成损害。
此外,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的操作模式,但具体做法各有区别,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从国外的发展实践来看,内部审计外部化大致有四种实现形式,包括:作为内部审计补充、审计管理咨询、合作内审、内审职能全部外部化给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一些大中型企业,可以考虑采用作为内部审计补充、审计管理咨询以及合作内审的方式。比如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专业领域,可以考虑采用“作为内部审计补充”的形式,借助注册会计师完成依靠内部力量难以完成的工作。企业对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情况、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等方面则可以采用“审计管理咨询”的形式。对于内部审计业务很少的中小型企业,单独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可能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此时则可选择“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部化”。
五、以地勘单位为例,分析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调工作
(一)地质勘查单位经营特点
我国矿产资源市场建设经过多年以来的不断探索和不懈实践,日趋发展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也比较健全完善。矿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质勘查单位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实现地矿经济新的增长点。地质勘探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专业性很强,由于地质项目的工作开展过程带有研究性质和阶段性,不同于常见的施工建设和产品开发等项目,应当根据其自身的特殊性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适宜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和内部审计体系。地质勘查项目经费预算计划经过审批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承担单位据此编制项目设计,并安排配置人员、物资和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报告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结束后按规定递交项目成果资料和有关地质资料。对地质项目的管理控制贯穿整个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开展严格的自查和互查,从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到资源的合理调配都已形成相应的管理控制体系。
(二)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互补
鉴于地勘单位承担的各类地质项目较多,且地质工作手段较为复杂,涉及到的专业术语和方法较多,加之野外工作所面临的情况经常不确定,变化因素多,对经费调整的依据及其合理性的审核、工作量的核定等具体事项的判断分析需要具备相当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才能完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对社会审计而言具有一定难度。而地勘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则可基于对地勘行业经营管理特点的深刻理解和对地质项目及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地勘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了解,较好的完成内部审计的工作目标。另一方面,社会审计独立性强,工作流程规范,在工作方法和专业手段上都相对先进于内部审计,对审计风险的敏感度也高于内部审计,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所接触到的业务面广,以上方面都是地勘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学习和借鉴的。
(三)地勘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地勘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实践中,可以尝试通过评价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来适当利用其工作成果,依据其所指出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审计重点区域,进行调查、核实,以提高内部审计效率;通过利用社会审计工作成果和审计工作底稿的信息资料,帮助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判断,确定重要性和评估、控制审计风险;对社会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由内部审计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评价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交流合作的过程中改进工作方法,开阔视野,提升专业素质,改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同时,社会审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宜的范围内查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和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获取证据信息和资料,以避免和减少重复工作;社会审计可以向内部审计了解情况,通过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确定内部控制实质测试的审计程序和重点范围,降低财务报表产生重大误报的风险。
地勘单位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协调工作,可以有效发挥二者各自的优势,在各自领域有重点地开展工作,通过工作成果的相互交流和利用,合理控制审计风险,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有效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顺利地完成为地勘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的责任和使命。
参考文献:
[1]戴耀华,杨淑娥,张强.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的影响:研究综述与启示[J].审计研究,2007,(03).
[2]贺颖奇,陈佳俊.当代国际内部审计的变化与中国内部审计的发展机会[J].审计研究,2006,(04).
[3]刘双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研究与发展建议[D].厦门大学,2006.
[4]孙合珍.国内外内部审计发展历程及其启示[J].经济视角(下),2008,(01).
[5]徐焱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关系的选择与实施策略[J].商场现代化, 2006,(18).
[6]张红英,陈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阐释与应用[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7]周文华.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J].商场现代化, 2006,(20).
(作者单位:甘肃省地矿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