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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知到细微处,议政议到点子上。”这是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进入职务角色的重要标志。只有知民情、懂社情、察政情,履职才能有的放矢,抓住实质和关键,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为此,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根据代表的履职需要,或者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安排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或执法检查。这固然是十分必要的,但其局限性也是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