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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是否应该把网络上一些哗众取宠的"雷人"请进电视演播厅的问题上,我与年轻的电视工作者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分歧。我认为这些急于出名的年轻人利用网络炒作自己无可厚非,可是,作为电视工作者,应当小心谨慎地处理这类网络“新闻事件”,不能随随便便地将这些人放进演播厅,让他们利用电视台这个“社会公器”夸夸其谈,从而达到他们哗众取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