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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于2016年6月22日经香港立法会通过,2017年7月7日生效。该《条例》明确了处置管理机构,规定了处置程序和具体措施,设立了专业司法机构,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为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建议内地借鉴该《条例》的做法,明确处置机构及职能,确立处置原则和程序,发挥早期纠正机制的作用,完善司法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