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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的重构进入关键时期。应该将村干部的培养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中加进相关条款。在追求好政策的同时,追求好的治理,进行治理重构,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当前乡村治理重构不能只注重形式而忽视效果,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应该成为核心目标,这样才能解决乡村治理所面临的问题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