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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省扶贫办共同印发《在河南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渐退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其他低保家庭可给予6~12个月的渐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