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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引出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合同效力的探讨,考察了我国现行法对于不符合法定形式合同效力的规定,比较了外国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认为我国的法律规定较为合理,综合考虑了形式主义和意思自治的利弊,平衡了合同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并具体阐明违反一般书面形式和违反特殊书面形式的合同各自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