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性研究α干扰素治疗CHB患儿对身高及体质量的影响。
方法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解放军三〇二医院青少年肝病诊疗与研究中心住院的116例CHB患儿,对所有儿童进行治疗前,治疗24、48、96(或104)周和停用α干扰素随访24、48、96周时身高、体质量的测量。比较基线肝脏纤维化(S)分期<3和S≥3两组患儿身高Z评分(HAZ)、体质量Z评分(WAZ)和体质指数(BMI) Z评分;比较年龄>1且≤6岁组和>6且≤16岁组患儿基线与治疗、随访期间HAZ、WAZ的差值。组间的比较用t检验或秩和检验。
结果116例患儿基线HAZ中位数为0.76分,WAZ为0.38分,BMI Z评分为-0.04分。S<3组患儿HAZ中位数为0.83分,WAZ为0.32分,S≥3组患儿HAZ为0.52分,WAZ为0.15分,两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治疗48周时患儿HAZ中位数为0.50, WAZ为0.20分;停药随访24周患儿HAZ为-0.32分,WAZ为-0.18分;停药随访48周患儿HAZ为0.09分,WAZ为0.06分,与基线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3.41、-3.97、-2.84、-2.48、-2.03、-1.97,均P<0.05)。>6岁且≤16岁组患儿治疗96周时HAZ与基线的差值为(-0.74±0.69)分,>1岁且≤6岁组为(-0.53±0.35)分;WAZ与基线的差值分别为(-0.69±0.41)分和(-0.17±0.75)分,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1.85、3.74 ,均P<0.05)。>6岁且≤16岁组患儿随访96周HAZ与基线的差值为(-1.12±0.81)分,>1岁且≤6岁组为(-0.05±0.69)分,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06,P=0.022)。
结论a干扰素治疗儿童CHB对其身高、体质量有影响,治疗结束后有所恢复;>6岁且≤16岁患儿a干扰素治疗身高、体质量的变化更应引起临床医师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