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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第3章第29条规定,医嘱必须有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签名。因此大多数医院相继都推出了长期医嘱用药执行单、临时医嘱执行单、电脑医嘱等措施,逐渐规范了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具有法律的有效性。但是,我们随机抽查了我院120份病历的医嘱单和用药执行单,发现开医嘱时间和实际用药存在着较多不规范的现象,现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