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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对于在合同缔结、磋商、接洽阶段,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对方当事人受损的情况都没有相应的法律。伴随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这种情况发生的日益频繁,缔约过失责任由此运而生。我国《合同法》颁布之后对缔约过失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相关问题在实践中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缔约责任制度现实中的状况并不乐观,相关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