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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之时,鲧禹治水,一败一成,鲧殛禹立。历来史家皆归咎于个人因素。其实,鲧系群臣四岳所荐,而禹仅系舜个人擢举(《史记·夏本纪》)。为何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人反而不如领导者主观内定的呢?
《山海经》云,鲧治水采取的是堵(堙)的办法。据说鲧治水时偷了天帝的息壤,用来堵水的息壤可以随水而涨。众所周知,洪水是没有止境的,如果天帝不收回息壤的话,恐怕鲧的堤堰总有一天要高过天宫院墙了。
说鲧不像其子禹那样知疏导之益处,显然不近情理。鲧被众人选中,既没有往自己身上射上两粒子弹,也不是把大伙招集起来按按表决器作个样子,那可是凭自己在治水方面的真本事、硬功夫。眼睛雪亮的群众所选出的鲧难道连童孺尽知的治水常识也不懂吗?
笔者以为,鲧弃疏用堵,不是不知其害处,而是迫不得已,囿于体制的束缚,他根本无法采用最好的治水方法;也可以说,是当时“不适合的体制”甚至是“不好的体制”把一位极为称职的治水专家变得如此不智。
从后人治水的实践中,我们知道,治水永远都要不得不牺牲一些局部的利益,以维护大局,就像《龙江颂》中的龙江村那样。看看后世的治水,几乎每一条河流的流向、湖川的泄水,均关系到不同地区百姓的性命财产。更不用说确定滞洪区、蓄洪区、行洪区等更大的利益取舍了。
对水的规划,必须有一个权威的领导者。公元前651年,涉及黄河水规划的葵丘之盟,就是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召集诸侯所作,规定不得修筑有碍邻国的水利。战国时,最高领导被架空,各诸侯国在黄河两岸经常自顾自地筑堤,严重地威胁了他国的安全。有些国家更以水代兵,故意祸害他国。山东各国,各造堤防,天旱争夺水利,天涝放水淹没邻国。
至于民间,因水而筑堤自保所造成的后果,正如清两江总督据张之洞所奏:“民不堪其患,则筑梗以邻为壑,械斗戕生,积年相寻,命案至不可枚举。”
在中国传统社会,由洪水而引发的命案,如恒河沙数。据《东方杂志》所载,清末,因由宿迁入洪泽湖约40里水道淤塞,这条河道正好从桃源经过,“每值春秋水涨之际,桃源(宿邻邑)之北乡农民,必因决水,与宿之南乡农民互斗,惨无人理。……其互斗时,死伤有数人及数十人不等”。被对方抓获的乡民,则被吊在树上肢解,“哀号乞命之声,闻于数里,而官长从不究办”。
在集权稍微涣散的社会开一条河都面临无尽的争执、甚至械斗,在原始民主制下与诸部落规划那些大江大河的走向、分洪、蓄洪等事务,简直是与虎谋皮。作为众部落推举的治水专家,鲧对谁也得罪不起,一个也不敢牺牲。不论经过多么精确的测量、理性的权衡,但把洪水引向任何一个地方,都会遭到所在部落的反对。可以想见,鲧所制定的每一个疏水泄洪方案,都要面对毫不让步、得到习惯和体制保护的强大棘手的“钉子户”。而最让鲧无能为力的是他既不能向这些钉子户施放毒蛇,也不能找几个道上的弟兄把他们整残整亡。顺理成章的是,万般无奈之下,鲧也只能用堵的办法来治水了。而这个办法的实质就是让大家一道沦为鱼鳖。
治水无功,必须有人对此事负责。不论是当时的领导核心尧,还是当时的未来之星舜都不可能承担这份责任的。至于手中掌握选票的四岳群众,更不能有错。鲧成了当时最合适的承担罪责之人。可以说,鲧完全是原始民主制这一不当政体的替罪羊。
禹治水,再也不惟“民意”是从了。他知道,那样做只会让自己左右为难,成为摇摆不定的墙头草,到头来不但劳而无功,自己的脑袋保不住,整个族落也将被毁灭;他更知道,要保住自己的脑袋,必须先砍掉其他人颈上的一两颗脑袋。因此,他“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为纲为纪”。从这里可以看出,他首先确立了禹核心绝对的威权和领导地位,并要求四岳服从命令听指挥。
在洪水淹没中,面临生死存亡边缘的四岳群众,自然希望有一位一言九鼎的威权人物领导大家万众一心抵抗灾难,禹很快获得了众人的拥护,“执帛者万国”。这也是他可以顺利进行治水规划的关键。马克思认为,治水能够造成集权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治水需要动员和指挥大量的人力。实际上,治水时对不同地区利益的平衡和取舍,同样是集权形成的关键。
一将功成,万骨枯槁。一位威权人物的诞生,也绝不可能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软着陆。据孔子云,当年大禹曾在会稽山下召见各部落首领(“群神”),身高三丈的防风氏姗姗来迟,当场被禹“咔嚓”了脑袋(《国语·鲁语下》,《述异记》卷上)。即使过去的丈小一些,这防风氏也比姚明、奥尼尔要高出好几个头呀!防风氏如此高大,威猛、刚强是必然的了。这种人一般不会轻易臣服于人,好当出头椽子,具有较大的号召能力。禹诛了此人,实类杀虎儆猴。其他对禹尚有二心的部落首领只能唯禹马首是瞻了。
可以说,禹之所以治水成功,除了“身劳五岳,形疲九州”,胼手胝足,劳身焦思十三载,三过家门不入而外,更为重要的是他悄然对政体进行了改革。也就是说,是好人加上合适的政体才使治水获得成功。从这里可以看出,不论什么政体,最低底线是保证族落的生存,否则,即使像原始民主制这样“好”的体制,也只能被无情地摒弃。
由于黄河等河流的特殊性及其复杂性,决定了治水始终是一项需要整体规划的系统工程。需要统治者具有莫大的大局观,“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棋”。而作为局部的利益者而言,并不是每人每时都能理解最高决策者的意图的。但无论如何,对于最高旨意,局部利益者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否则,就是第二个防风氏。
治水还造就了“下面的人”对“上面来的人”的无限敬畏。帝制时代,一些省份的总督、巡抚曾任用候补官员为河务委员到一些地区协调治水事务。这些本来仅为五品、六品衔的候补官员,在平时,不论其权力、还是自信,都无法与同级别的地方官们相提并论。但在治水这一非常时期,由于牵涉到府、州、县等多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当机立断的决策要求,这些省城的来人,其地位和权力很快远远地超过了同级别、甚至高级别的地方官员。至于那些“北京派来的人”,更被视为代表天子的意旨,有时甚至连总督、巡抚也未必放在眼里!
可以想见,长此以往,必然造就出二律背反的双重人格的官民。一方面,官民需要一个强势人物,在重要问题上只要他一人思考、决策即可。在这里是不需要扔鞋封门、吵闹不休的民主体制的。这应该是大一统思想的渊源。另一方面,局部利益者如果不加选择地全部服从最高决策者的意愿,自己的利益必然经常被搁置、被损害、被牺牲。对他们来说,有大利之时,固然会全力以赴地执行;无利之时,执行的力度必然要打个折扣;有害之时,恐怕会经常消极怠工、阳奉阴违,甚至舍大局而顾小我了。明清两代,沿黄河两岸的居民为了自家农田的蝇头小利,经常私自掘开黄河大堤,仅修复大堤动辄即需百万两白银,更不用说不可估量的直接与间接损失了。
灾难来临之时,绝对没有“同患难”之说。很简单,对一条随时可能决堤的河流来说,决了此岸就保全了彼岸。因此,在治水社会,别人沦为鱼鳖可能意味着自己被拯救,祈祷别人倒霉常会成为保存自己的希望。当然,有时仅靠祈祷还显得忒幼稚。明清时代,洪水暴发时,运河、黄河、沂河等河流两岸的居民,经常乘夜直接动手掘开对岸的河堤。对于这种做法,某些做过领导的人应该是能够理解的。这就是为什么大火烧起来后,有人会喊:“孩子们别动,让领导先走!”
因此,传统中国人的内心世界,一方面,存在和膜拜着一位领导众生、控制众生的半神半人式的救星、圣主或贤父。没有这样的救星,世人就成了行尸走肉、断线木偶、迷途羔羊。而有了这样的救星,即使自己受辱受屈,也能逆来顺受,所谓“官打民不羞,父打子不羞”是也。
另一方面,对与自己平行平等的同类,许多人存在着“东方式的忌妒”,在潜意识里希望别人遭灾遭难、永无出头之日,以相对地提高自己的幸福感。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还会有人呼吁恢复收容制、建立人口准入机制的历史文化根源(尽管是劣质的)吧。
传统体制造就的“实验室状态下”的人,或集体无意识、盲从盲动,或没有整体观、自私自利;或唯上是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或自命超凡、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实际上,这几类人都是传统政体下最适格的臣民。对于各自的最高领导而言,关羽与李逵自然并无二致;但心目中根本没有尊长的西门庆和花子虚本质上也不过是“袋中的马铃薯”,而绝不是近代文明社会中公民的标准形象。以此看来,那些在人类的大灾大难面前不捐一文钱、六亲不认而只顾自保,却标榜是现代人类文明准则的践行者,只能是牛头对马嘴、粪石当玑玉了。
《山海经》云,鲧治水采取的是堵(堙)的办法。据说鲧治水时偷了天帝的息壤,用来堵水的息壤可以随水而涨。众所周知,洪水是没有止境的,如果天帝不收回息壤的话,恐怕鲧的堤堰总有一天要高过天宫院墙了。
说鲧不像其子禹那样知疏导之益处,显然不近情理。鲧被众人选中,既没有往自己身上射上两粒子弹,也不是把大伙招集起来按按表决器作个样子,那可是凭自己在治水方面的真本事、硬功夫。眼睛雪亮的群众所选出的鲧难道连童孺尽知的治水常识也不懂吗?
笔者以为,鲧弃疏用堵,不是不知其害处,而是迫不得已,囿于体制的束缚,他根本无法采用最好的治水方法;也可以说,是当时“不适合的体制”甚至是“不好的体制”把一位极为称职的治水专家变得如此不智。
从后人治水的实践中,我们知道,治水永远都要不得不牺牲一些局部的利益,以维护大局,就像《龙江颂》中的龙江村那样。看看后世的治水,几乎每一条河流的流向、湖川的泄水,均关系到不同地区百姓的性命财产。更不用说确定滞洪区、蓄洪区、行洪区等更大的利益取舍了。
对水的规划,必须有一个权威的领导者。公元前651年,涉及黄河水规划的葵丘之盟,就是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召集诸侯所作,规定不得修筑有碍邻国的水利。战国时,最高领导被架空,各诸侯国在黄河两岸经常自顾自地筑堤,严重地威胁了他国的安全。有些国家更以水代兵,故意祸害他国。山东各国,各造堤防,天旱争夺水利,天涝放水淹没邻国。
至于民间,因水而筑堤自保所造成的后果,正如清两江总督据张之洞所奏:“民不堪其患,则筑梗以邻为壑,械斗戕生,积年相寻,命案至不可枚举。”
在中国传统社会,由洪水而引发的命案,如恒河沙数。据《东方杂志》所载,清末,因由宿迁入洪泽湖约40里水道淤塞,这条河道正好从桃源经过,“每值春秋水涨之际,桃源(宿邻邑)之北乡农民,必因决水,与宿之南乡农民互斗,惨无人理。……其互斗时,死伤有数人及数十人不等”。被对方抓获的乡民,则被吊在树上肢解,“哀号乞命之声,闻于数里,而官长从不究办”。
在集权稍微涣散的社会开一条河都面临无尽的争执、甚至械斗,在原始民主制下与诸部落规划那些大江大河的走向、分洪、蓄洪等事务,简直是与虎谋皮。作为众部落推举的治水专家,鲧对谁也得罪不起,一个也不敢牺牲。不论经过多么精确的测量、理性的权衡,但把洪水引向任何一个地方,都会遭到所在部落的反对。可以想见,鲧所制定的每一个疏水泄洪方案,都要面对毫不让步、得到习惯和体制保护的强大棘手的“钉子户”。而最让鲧无能为力的是他既不能向这些钉子户施放毒蛇,也不能找几个道上的弟兄把他们整残整亡。顺理成章的是,万般无奈之下,鲧也只能用堵的办法来治水了。而这个办法的实质就是让大家一道沦为鱼鳖。
治水无功,必须有人对此事负责。不论是当时的领导核心尧,还是当时的未来之星舜都不可能承担这份责任的。至于手中掌握选票的四岳群众,更不能有错。鲧成了当时最合适的承担罪责之人。可以说,鲧完全是原始民主制这一不当政体的替罪羊。
禹治水,再也不惟“民意”是从了。他知道,那样做只会让自己左右为难,成为摇摆不定的墙头草,到头来不但劳而无功,自己的脑袋保不住,整个族落也将被毁灭;他更知道,要保住自己的脑袋,必须先砍掉其他人颈上的一两颗脑袋。因此,他“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为纲为纪”。从这里可以看出,他首先确立了禹核心绝对的威权和领导地位,并要求四岳服从命令听指挥。
在洪水淹没中,面临生死存亡边缘的四岳群众,自然希望有一位一言九鼎的威权人物领导大家万众一心抵抗灾难,禹很快获得了众人的拥护,“执帛者万国”。这也是他可以顺利进行治水规划的关键。马克思认为,治水能够造成集权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治水需要动员和指挥大量的人力。实际上,治水时对不同地区利益的平衡和取舍,同样是集权形成的关键。
一将功成,万骨枯槁。一位威权人物的诞生,也绝不可能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软着陆。据孔子云,当年大禹曾在会稽山下召见各部落首领(“群神”),身高三丈的防风氏姗姗来迟,当场被禹“咔嚓”了脑袋(《国语·鲁语下》,《述异记》卷上)。即使过去的丈小一些,这防风氏也比姚明、奥尼尔要高出好几个头呀!防风氏如此高大,威猛、刚强是必然的了。这种人一般不会轻易臣服于人,好当出头椽子,具有较大的号召能力。禹诛了此人,实类杀虎儆猴。其他对禹尚有二心的部落首领只能唯禹马首是瞻了。
可以说,禹之所以治水成功,除了“身劳五岳,形疲九州”,胼手胝足,劳身焦思十三载,三过家门不入而外,更为重要的是他悄然对政体进行了改革。也就是说,是好人加上合适的政体才使治水获得成功。从这里可以看出,不论什么政体,最低底线是保证族落的生存,否则,即使像原始民主制这样“好”的体制,也只能被无情地摒弃。
由于黄河等河流的特殊性及其复杂性,决定了治水始终是一项需要整体规划的系统工程。需要统治者具有莫大的大局观,“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棋”。而作为局部的利益者而言,并不是每人每时都能理解最高决策者的意图的。但无论如何,对于最高旨意,局部利益者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否则,就是第二个防风氏。
治水还造就了“下面的人”对“上面来的人”的无限敬畏。帝制时代,一些省份的总督、巡抚曾任用候补官员为河务委员到一些地区协调治水事务。这些本来仅为五品、六品衔的候补官员,在平时,不论其权力、还是自信,都无法与同级别的地方官们相提并论。但在治水这一非常时期,由于牵涉到府、州、县等多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当机立断的决策要求,这些省城的来人,其地位和权力很快远远地超过了同级别、甚至高级别的地方官员。至于那些“北京派来的人”,更被视为代表天子的意旨,有时甚至连总督、巡抚也未必放在眼里!
可以想见,长此以往,必然造就出二律背反的双重人格的官民。一方面,官民需要一个强势人物,在重要问题上只要他一人思考、决策即可。在这里是不需要扔鞋封门、吵闹不休的民主体制的。这应该是大一统思想的渊源。另一方面,局部利益者如果不加选择地全部服从最高决策者的意愿,自己的利益必然经常被搁置、被损害、被牺牲。对他们来说,有大利之时,固然会全力以赴地执行;无利之时,执行的力度必然要打个折扣;有害之时,恐怕会经常消极怠工、阳奉阴违,甚至舍大局而顾小我了。明清两代,沿黄河两岸的居民为了自家农田的蝇头小利,经常私自掘开黄河大堤,仅修复大堤动辄即需百万两白银,更不用说不可估量的直接与间接损失了。
灾难来临之时,绝对没有“同患难”之说。很简单,对一条随时可能决堤的河流来说,决了此岸就保全了彼岸。因此,在治水社会,别人沦为鱼鳖可能意味着自己被拯救,祈祷别人倒霉常会成为保存自己的希望。当然,有时仅靠祈祷还显得忒幼稚。明清时代,洪水暴发时,运河、黄河、沂河等河流两岸的居民,经常乘夜直接动手掘开对岸的河堤。对于这种做法,某些做过领导的人应该是能够理解的。这就是为什么大火烧起来后,有人会喊:“孩子们别动,让领导先走!”
因此,传统中国人的内心世界,一方面,存在和膜拜着一位领导众生、控制众生的半神半人式的救星、圣主或贤父。没有这样的救星,世人就成了行尸走肉、断线木偶、迷途羔羊。而有了这样的救星,即使自己受辱受屈,也能逆来顺受,所谓“官打民不羞,父打子不羞”是也。
另一方面,对与自己平行平等的同类,许多人存在着“东方式的忌妒”,在潜意识里希望别人遭灾遭难、永无出头之日,以相对地提高自己的幸福感。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还会有人呼吁恢复收容制、建立人口准入机制的历史文化根源(尽管是劣质的)吧。
传统体制造就的“实验室状态下”的人,或集体无意识、盲从盲动,或没有整体观、自私自利;或唯上是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或自命超凡、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实际上,这几类人都是传统政体下最适格的臣民。对于各自的最高领导而言,关羽与李逵自然并无二致;但心目中根本没有尊长的西门庆和花子虚本质上也不过是“袋中的马铃薯”,而绝不是近代文明社会中公民的标准形象。以此看来,那些在人类的大灾大难面前不捐一文钱、六亲不认而只顾自保,却标榜是现代人类文明准则的践行者,只能是牛头对马嘴、粪石当玑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