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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清末法学家沈家本,在其文集《寄簃文存》中收有“学断”四则,即:《后魏刘辉之狱》、《宋安崇绪之狱》、《宋檀偕之狱》、《宋阿云之狱》。“学断”的意思,是选取古代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而学习断决,即古案今评之意。但沈氏虽选录了四则案例,实际上只对后两则进行了评析,前两则只引录原文而未作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