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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宣布,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对出口的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征税范围包括外衣、裙子、裤子、非针织衬衫、针织衬衫、睡衣、内衣等七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纺织品,共148个服装税号。对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价格相对较高的,税率则定为0.3元/件(套、条);价格相对较低的,税率定为0.2元/件(套、条)。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kg。经测算,其平均税率水平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