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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灵宝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卫光为市首届监察委员会主任。随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依法任命杨杰、刘东为副主任,张新格、杨娟亚、常化坤、狄慧民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侯乐见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