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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从“评价的基本原则”“必修课程的评价”“选修课程的评价”三个方面阐明了高中语文新课程评价的指导思想。这为新课程的实施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或者说开出了疗救痼疾的药方。但反观当前高中语文新课程实践,评价显然是滞后的、弱化的、简化的,书面考试,尤其是紧追高考试卷模式的考试,仍旧一统天下。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畸变的狭隘的评价,基本上是停留在第一代评价时期——“测验和测量时期”上,显然难以实现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升这一评价的根本目的。众所周知,新课程的成败,最关键的是新课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