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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掌握的情况初步分析,2004年自然灾害的主要特点:一是季节性明显.春旱夏涝秋旱,部分地区水旱灾并发;4月至入汛前后,风雹灾发生逐步频繁;入汛后,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增多;低温冷冻灾发生在春秋两季.二是区域性强.水灾及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集中发生在长江中游、西南和华南部分地区,台风灾发生在东南沿海,旱灾分布在东北地区,秋季华南、江南部分地区旱情严重.三是以水旱灾害为主,台风、雪灾、低温冷冻、地震等灾害影响相对较轻.四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轻于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