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山西省2003~200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中,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积极推行大户、公司、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水土流失治理,有效地克服了生态建设中主体模糊、管理滞后、进度缓慢、效益较差的弊病。这种组织形式,既调动了社会力量治山治水的积极性,又优化了投资结构,不饺弥补了资金不足,加快了治理速度,同时产权得到明晰,管护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