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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难一直是个突出问题。作为中小银行,如何有效、快速地满足此类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通过分析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融资需求,阐述了中小银行应该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通过担保方式创新和流程优化来快速、合理地满足此类企业的融资需求。
一、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应的融资需求
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和成熟期。
(一)种子期-政府或创业者资金为主。在种子期,企业基本上处于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阶段。由于该阶段研究的难度大,成果出现不确定,商业目的不明确,因此投资成功率最低,研究试验中投入资金量相对较小,但风险很大,很有可能前功尽弃,资金投入有去无回。所以,种子期的资金使用特点决定了它难以吸引外部投资。
(二)创建期-风险投资基金为主。在创建期,企业主要利用种子期的新发明新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这一阶段,企业购买或租赁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并为新产品开辟营销渠道。因此,此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是比较大的,企业仍处于现金流出远大于现金流入的阶段。所以,对于此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如果选择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方式,银行收息将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而以规避风险为原则的商业银行一般也不愿意提供资金支持。
(三)成长期-银行资金、风险资本为主。在成长期,企业的新产品已进入市场并被不断推广,经营业绩逐渐得到体现,产品已受到市场欢迎并开始盈利,因而这一阶段投资风险有所下降。由于这一时期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有形资产较少,银行开展灵活多样的创新贷款方式(如存货、知识产权、有价证券)对于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资金融入尤为关键。
(四)成熟期-银行资金、资本市场为主。成熟期主要指技术开发成功,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并进行大规模生产的阶段。该时期的风险降为最小,企业已经开始大量盈利,企业融资品种增多,融资空间增大,融资结构优化,此时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了大规模的拓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进入成熟期后,由于企业规模、资产结构、企业信用的变化,企业拥有足够的业绩记录来证明自己的信用,银行会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企业融资的稳定来源。
2.资本市场股票融资。国内外创业板上市进入现实可操作阶段。
3.并购与转让。企业通过并购或转让,对资产进行重组,从而可以充分利用被兼并或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减少其他融资,从而实现间接上市。
综上,商业银行一般在高技术企业的成长期及成熟期介入,以规避种子期和创业期中大量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高科技中小企业在种子期及创业期主要依靠内源融资及部分非正规渠道的民间融资。
二、中国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难的原因
(一)在企业自身原因方面
1.高科技背景加重了投资项目的信息不对称。在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投资项目本身涉及的技术知识复杂,难于被金融机构所了解和掌握。如果不具备相关产业的高级专业水平,一般的金融机构几乎无法逾越项目的技术知识壁垒,从而无法对项目的前景做出准确的判断。另外,由于高科技中小企业投资项目许多都是新产品、新概念,市场定位具有超前性,可以借鉴的案例较少,所以金融机构也难于获得相关的市场调研和可供参考的准则,增加了决策的难度。
2.创业者本身经营能力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高。由于高科技项目的技术壁垒较高,因此金融机构特别注重管理团队的考察,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和经营能力对项目的成败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在我国,由于个人信用评价系统还不完善,因此,经营者素质的反映不全面;企业出于避税考虑,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从而加重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加之某些企业缺乏诚信,对项目进行刻意包装、宣传误导,更在融资市场上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二)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1.管理体制缺乏科学性。一是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不合理。不能针对高科技中小企业贷款存在的高成本、高风险而实现高收益,商业银行很难对中小企业贷款产生积极性。二是信贷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强调贷款的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过重,对贷款的营销业绩奖励不够,挫伤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且银行多强调存款兴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营销服务内在动力不够。三是信贷权限多集中于上级行。部分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相关信息的一般是基层行的一线营销人员,但很多基层行没有审批放贷权限,营销人员也一般只具有推荐权和管理权。四是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还不明确。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不足会导致其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放贷意愿不强,而大银行追求规模效应,存在一定程度的“规模歧视”,使得企业在大银行和小银行中取得借款都有一定的难度。
2.操作方式缺乏灵活性。一是在贷款申报手续上没有体现便捷性。很多银行无论是申报大额贷款还是小额贷款都要报送一样的贷款申请资料,贷款资料全面繁多,有时资料还需重复报送。二是在贷款程序上没有体现效率性。申报一笔贷款要经过多个环节,繁杂的审贷程序,难以达到中小企业贷款“少、频、急”的要求。
3.融资工具运用缺乏创新性。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采用的是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传统金融产品,而一些符合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如存货质押、仓单质押、动产抵押等使用的较少,在贷款的抵押上大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担保,对其他的担保则持以谨慎的态度,缺乏灵活性。
4.专业管理人员缺乏能动性。一是对企业缺乏“慧眼识金”的本领,深入了解和分析企业发展潜力不足,造成有的企业劳神费力地申报,最后不是被“一票否决”,就是不了了之。二是不能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中为中小企业当好参谋,及时向中小企业推荐适合其条件的金融服务产品。
三、中小型银行重视发展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性
(一)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相对于一般性的企业来说,爆发力强,项目成功后往往销售收入和利润率均是翻倍增长,企业成长速度相当快。 (二)银行贷款介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后,往往是主办银行,企业忠诚度高,可以培育成银行的基础客户,业务不容易流失,不像大企业往往具有几家甚至十几家合作银行,存款和业务量需要在各家银行分摊。
(三)银行相对企业来说具有强势地位,议价能力较高。
(四)企业借款规模较小,即使出现问题,也不会对银行的经营造成太大的影响。
(五)银监会近日已出台十条措施,以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其中包括允许银行将其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为零售贷款,对于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
此外,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这些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大型优质企业融资将与信贷资金渐行渐远。面对这一趋势,各大行均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准备争夺中小企业市场。所以,中小银行更应该重视这块蛋糕。
四、中小型银行应该如何入手来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如果仍然沿袭发展大中型企业业务的思维观念与体制模式,那么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金融业务就很难获得长足发展。要有效推进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金融业务发展,就必须勇于颠覆传统的认识与做法,在原有体制框架外积极探索构建新的经营管理体系。
(一)主动研究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借款需求
由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种子期和成长期时技术不太成熟,经营管理不够规范,市场前景也不一定明朗,资金需求量大。在这个时期商业银行如果不充分考虑这个时期企业的特点贸然介入,就可能面临较大风险。
金融机构一般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介入,不同领域的企业在这两个时期中的生产方式、资金走向、帐龄帐期、市场推广手段各不相同,相应所需资金的金额、提用和归还期限也不一样。但万变不离其宗,绝大多数企业的贷款需求是集中在设备材料采购和市场推广上。
(二)流程优化
1.提高授信报告撰写效率。由于高技术壁垒,要求银行授信人员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来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分析往往有一定难度。并且,中小银行客户经理人手普遍不足,一般不区分大客户客户经理与中小企业客户经理,因此,要把对中小企业的授信调查报告与一般大型企业区分对待。银行应该通过内部的调研部门或外部的咨询公司取得针对高新技术各大领域的行业调研分析,让授信人员有据可依,快速地形成行业风险度分析。
2.实现快速审批。对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贷款采取不上贷审会的快速审批制度,制定标准化的电子审批流程和电子文档模板,对于符合标准化要求的项目进行线上快速审批,对于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项目进行个别线下审批的模式。贷款审批采取AB角制度,确保每一环节都可以快速地完成各自的工作。
3.支行级经营单位在组织分工上,将客户营销和贷款管理相分离,设置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差别化的中后台专业化集中处理、标准化统一操作的运营模式。
4.积极培育和强化员工对“高科技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意识,制定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拓展高科技中小企业授信业务。
(三)创新担保方式
1.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这是目前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取得担保方式的主要渠道。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指政府及其部门全资或控股设立,以贯彻国家政策意图为价值追求目标,不以逐利为目的,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专业化担保机构。政府性担保公司的出现,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有力支持。
2.园区联保。以上海为例,大大小小的高科技园区有二十多家,其中较著名的有漕河泾高科技园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等,这些园区内入驻的企业少则几十家,多则上百家。园区管委会可以利用园区联谊或平时的互访交流活动增进区内企业的感情和熟悉度,逐步发展园区内企业互保。
3.孵化器内企业保证金信用互助。可借鉴的模式为上海浦东新区于2008年推出的扶持科技中小型企业的企业信用互助计划就是由政府财力(50%),企业(40%),银行(10%)共同承担风险,企业参与交纳2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互助金,形成共同的“资金池”,政府以信用互助专项资金为依托帮助企业获得不超过保证金5倍额度的贷款支持,从而为参与互助计划的企业解决今后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目前相关政府部门在加紧出台政策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运营。现在各地基本上采用的是“政府+政策性担保公司+银行”这一模式,知识产权质押往往作为反担保手段。
5.应收账款质押+信用保险担保融资。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融资是指当卖方为与买方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购买了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并履行了保险生效所必须的各项义务之后,卖方利用其承保的应收账款向银行进行融资的业务。
(四)灵活的利率定价
应以市场化、商业化的原则确定高科技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灵活小企业利率定价机制,按照企业不同的盈利能力、担保方式、未来综合收益来确定不同企业的贷款执行利率,而不是搞“一刀切”。如:可以将基准利率划分上浮几档:10%、20%和30%来通过分档定价实现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
一、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应的融资需求
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和成熟期。
(一)种子期-政府或创业者资金为主。在种子期,企业基本上处于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阶段。由于该阶段研究的难度大,成果出现不确定,商业目的不明确,因此投资成功率最低,研究试验中投入资金量相对较小,但风险很大,很有可能前功尽弃,资金投入有去无回。所以,种子期的资金使用特点决定了它难以吸引外部投资。
(二)创建期-风险投资基金为主。在创建期,企业主要利用种子期的新发明新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这一阶段,企业购买或租赁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并为新产品开辟营销渠道。因此,此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是比较大的,企业仍处于现金流出远大于现金流入的阶段。所以,对于此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如果选择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方式,银行收息将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而以规避风险为原则的商业银行一般也不愿意提供资金支持。
(三)成长期-银行资金、风险资本为主。在成长期,企业的新产品已进入市场并被不断推广,经营业绩逐渐得到体现,产品已受到市场欢迎并开始盈利,因而这一阶段投资风险有所下降。由于这一时期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有形资产较少,银行开展灵活多样的创新贷款方式(如存货、知识产权、有价证券)对于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资金融入尤为关键。
(四)成熟期-银行资金、资本市场为主。成熟期主要指技术开发成功,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并进行大规模生产的阶段。该时期的风险降为最小,企业已经开始大量盈利,企业融资品种增多,融资空间增大,融资结构优化,此时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了大规模的拓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进入成熟期后,由于企业规模、资产结构、企业信用的变化,企业拥有足够的业绩记录来证明自己的信用,银行会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企业融资的稳定来源。
2.资本市场股票融资。国内外创业板上市进入现实可操作阶段。
3.并购与转让。企业通过并购或转让,对资产进行重组,从而可以充分利用被兼并或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减少其他融资,从而实现间接上市。
综上,商业银行一般在高技术企业的成长期及成熟期介入,以规避种子期和创业期中大量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高科技中小企业在种子期及创业期主要依靠内源融资及部分非正规渠道的民间融资。
二、中国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难的原因
(一)在企业自身原因方面
1.高科技背景加重了投资项目的信息不对称。在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投资项目本身涉及的技术知识复杂,难于被金融机构所了解和掌握。如果不具备相关产业的高级专业水平,一般的金融机构几乎无法逾越项目的技术知识壁垒,从而无法对项目的前景做出准确的判断。另外,由于高科技中小企业投资项目许多都是新产品、新概念,市场定位具有超前性,可以借鉴的案例较少,所以金融机构也难于获得相关的市场调研和可供参考的准则,增加了决策的难度。
2.创业者本身经营能力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高。由于高科技项目的技术壁垒较高,因此金融机构特别注重管理团队的考察,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和经营能力对项目的成败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在我国,由于个人信用评价系统还不完善,因此,经营者素质的反映不全面;企业出于避税考虑,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从而加重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加之某些企业缺乏诚信,对项目进行刻意包装、宣传误导,更在融资市场上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二)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1.管理体制缺乏科学性。一是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不合理。不能针对高科技中小企业贷款存在的高成本、高风险而实现高收益,商业银行很难对中小企业贷款产生积极性。二是信贷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强调贷款的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过重,对贷款的营销业绩奖励不够,挫伤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且银行多强调存款兴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营销服务内在动力不够。三是信贷权限多集中于上级行。部分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相关信息的一般是基层行的一线营销人员,但很多基层行没有审批放贷权限,营销人员也一般只具有推荐权和管理权。四是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还不明确。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不足会导致其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放贷意愿不强,而大银行追求规模效应,存在一定程度的“规模歧视”,使得企业在大银行和小银行中取得借款都有一定的难度。
2.操作方式缺乏灵活性。一是在贷款申报手续上没有体现便捷性。很多银行无论是申报大额贷款还是小额贷款都要报送一样的贷款申请资料,贷款资料全面繁多,有时资料还需重复报送。二是在贷款程序上没有体现效率性。申报一笔贷款要经过多个环节,繁杂的审贷程序,难以达到中小企业贷款“少、频、急”的要求。
3.融资工具运用缺乏创新性。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采用的是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传统金融产品,而一些符合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如存货质押、仓单质押、动产抵押等使用的较少,在贷款的抵押上大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担保,对其他的担保则持以谨慎的态度,缺乏灵活性。
4.专业管理人员缺乏能动性。一是对企业缺乏“慧眼识金”的本领,深入了解和分析企业发展潜力不足,造成有的企业劳神费力地申报,最后不是被“一票否决”,就是不了了之。二是不能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中为中小企业当好参谋,及时向中小企业推荐适合其条件的金融服务产品。
三、中小型银行重视发展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性
(一)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相对于一般性的企业来说,爆发力强,项目成功后往往销售收入和利润率均是翻倍增长,企业成长速度相当快。 (二)银行贷款介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后,往往是主办银行,企业忠诚度高,可以培育成银行的基础客户,业务不容易流失,不像大企业往往具有几家甚至十几家合作银行,存款和业务量需要在各家银行分摊。
(三)银行相对企业来说具有强势地位,议价能力较高。
(四)企业借款规模较小,即使出现问题,也不会对银行的经营造成太大的影响。
(五)银监会近日已出台十条措施,以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其中包括允许银行将其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为零售贷款,对于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
此外,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这些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大型优质企业融资将与信贷资金渐行渐远。面对这一趋势,各大行均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准备争夺中小企业市场。所以,中小银行更应该重视这块蛋糕。
四、中小型银行应该如何入手来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如果仍然沿袭发展大中型企业业务的思维观念与体制模式,那么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金融业务就很难获得长足发展。要有效推进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金融业务发展,就必须勇于颠覆传统的认识与做法,在原有体制框架外积极探索构建新的经营管理体系。
(一)主动研究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借款需求
由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种子期和成长期时技术不太成熟,经营管理不够规范,市场前景也不一定明朗,资金需求量大。在这个时期商业银行如果不充分考虑这个时期企业的特点贸然介入,就可能面临较大风险。
金融机构一般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介入,不同领域的企业在这两个时期中的生产方式、资金走向、帐龄帐期、市场推广手段各不相同,相应所需资金的金额、提用和归还期限也不一样。但万变不离其宗,绝大多数企业的贷款需求是集中在设备材料采购和市场推广上。
(二)流程优化
1.提高授信报告撰写效率。由于高技术壁垒,要求银行授信人员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来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分析往往有一定难度。并且,中小银行客户经理人手普遍不足,一般不区分大客户客户经理与中小企业客户经理,因此,要把对中小企业的授信调查报告与一般大型企业区分对待。银行应该通过内部的调研部门或外部的咨询公司取得针对高新技术各大领域的行业调研分析,让授信人员有据可依,快速地形成行业风险度分析。
2.实现快速审批。对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贷款采取不上贷审会的快速审批制度,制定标准化的电子审批流程和电子文档模板,对于符合标准化要求的项目进行线上快速审批,对于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项目进行个别线下审批的模式。贷款审批采取AB角制度,确保每一环节都可以快速地完成各自的工作。
3.支行级经营单位在组织分工上,将客户营销和贷款管理相分离,设置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差别化的中后台专业化集中处理、标准化统一操作的运营模式。
4.积极培育和强化员工对“高科技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意识,制定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拓展高科技中小企业授信业务。
(三)创新担保方式
1.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这是目前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取得担保方式的主要渠道。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指政府及其部门全资或控股设立,以贯彻国家政策意图为价值追求目标,不以逐利为目的,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专业化担保机构。政府性担保公司的出现,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有力支持。
2.园区联保。以上海为例,大大小小的高科技园区有二十多家,其中较著名的有漕河泾高科技园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等,这些园区内入驻的企业少则几十家,多则上百家。园区管委会可以利用园区联谊或平时的互访交流活动增进区内企业的感情和熟悉度,逐步发展园区内企业互保。
3.孵化器内企业保证金信用互助。可借鉴的模式为上海浦东新区于2008年推出的扶持科技中小型企业的企业信用互助计划就是由政府财力(50%),企业(40%),银行(10%)共同承担风险,企业参与交纳2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互助金,形成共同的“资金池”,政府以信用互助专项资金为依托帮助企业获得不超过保证金5倍额度的贷款支持,从而为参与互助计划的企业解决今后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目前相关政府部门在加紧出台政策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运营。现在各地基本上采用的是“政府+政策性担保公司+银行”这一模式,知识产权质押往往作为反担保手段。
5.应收账款质押+信用保险担保融资。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融资是指当卖方为与买方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购买了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并履行了保险生效所必须的各项义务之后,卖方利用其承保的应收账款向银行进行融资的业务。
(四)灵活的利率定价
应以市场化、商业化的原则确定高科技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灵活小企业利率定价机制,按照企业不同的盈利能力、担保方式、未来综合收益来确定不同企业的贷款执行利率,而不是搞“一刀切”。如:可以将基准利率划分上浮几档:10%、20%和30%来通过分档定价实现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