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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通辽市要求每个旗县市区年底前要各建设10,000亩耕地储备库,市本级再建设20,000亩耕地储备库。这些耕地储备库的建成,将为众多事关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铁路、公路、水利、电网、能源资源开发等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但此项工作涉及各方利益,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如何平衡耕地政策,协调各方利益,备受关注。就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志国。
记者:2012年以来,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力度,请王局长谈谈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具体实施情况如何?
王志国:为确保国家、自治区及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及时落地,通辽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力度,为全市各类重点项目及时落地提供用地支持。
具体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第一,认真开展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家底。组织各旗县市区对本地的补充耕地储备库后备资源进行详细调查,对可用于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的未利用地和不适宜、不稳定耕地进行统计。通过开展资源调查,提前部署全市补充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开发规划工作,作为今后实施的指导依据;第二,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旗县市区首先要立足于本地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今年要求各旗县市区充分挖潜,从剩余的后备资源中查找适宜开垦的地块开发,因地制宜地建设补充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以增加耕地储备量,年底前每个旗县市区要各建设10,000亩耕地储备库;第三,合理调配使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的耕地资源,实现异地调剂补充。对于一些耕地储备资源匮乏的旗县,确实无条件补充耕地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跨旗县市区的异地补充,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及时落地;第四,市局统一负责建设补充耕地项目,专项用于保障公路、铁路、机场等全市重点项目及跨旗县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由市国土局统一确定具体造地位置补充耕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耕地工程,申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补充耕地项目。这部分储备库的建设,将特别用于保证当前急需开工建设的交通、能源及民生重点项目的用地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报备的耕地储备库面积25,934亩。另外正在施工建设和已完工待验收的新建耕地储备库面积为35,899亩。今年,我市要求每个旗县市区年底前要各建设10,000亩耕地储备库,市本级再建设20,000亩耕地储备库。这些耕地储备库的建成,将为众多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铁路、公路、水利、电网、能源资源开发等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记者:今年以来,贵局为解决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项目占补平衡问题,积极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具体工作思路是什么?
王志国:目前,我市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以及支线机场建设项目工程正在进行。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占用大量耕地,而且大部分属于跨旗县(市、区)的线型工程。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建设重大交通项目耕地储备库,统一调剂使用,做到“先补后占”。具体工作思路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共同责任。实行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实现本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二是积极组织建设,加快工作进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我局指派专门科室、专门业务人员负责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督促规划设计单位、招投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耕地开垦费由占用耕地的单位缴纳,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市级耕地储备库的耕地开垦费,由建设单位将造地费打入市财政专户,由市财政统一进行拨付,专款专用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记者:为确保通辽市多条公路、铁路等重点项目早日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您认为如何更好地实施建设用地报批制度?
王志国:为确保我市多条公路、铁路等重点项目早日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工作。一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采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的措施,并对难点项目推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市重点项目的有序推进。二是督促各旗县市区、用地单位及时报件。我局经常主动与交通局、各项目办等用地单位进行磋商协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沟通解决公路、铁路项目在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和用地指标。对于一些用地面积大的公路、铁路项目,争取使用国家及自治区用地指标,缓解我市建设用地指标压力。四是积极争取先行用地,保证重点工程尽早开工建设。对于需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国防军事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属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积极争取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半年后再正式报批用地。五是加强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灵活运用现有耕地储备库资源。由于新建设的储备库项目从立项到施工、验收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对于一些急需上报审批用地的项目,其占补指标市里暂时从旗县市区现有的耕地储备库中调剂解决,确保公路建设用地及时组建和审批。
通过有力的措施、全面的服务,我市多条公路、铁路等重点项目得到了有序推进。去年,我市6条公路、铁路项目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共批准用地面积844.45公顷,其中耕地336.19公顷,补充耕地336.19公顷。
记者:被征地群众的权益是备受关注的焦点,您认为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被征地群众的权益?
王志国:处理好被征地群众的利益是我局此项工作的重点,我局具体采取了三大措施保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首先,及时调整和完善征地补偿标准。2011年,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成果更新工作,经过详细测算、汇总、平衡等,制定了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2011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公布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新标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我市新一轮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成果较2009年公布的标准有了普遍提高,征地最低倍数也从16倍提高到25倍以上。在今后的征地报批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自治区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凡是在征地安置过程中有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等行为,一律不予报批用地;其次,积极争取将被征地农牧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牧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今年年初,我们与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沟通,正在起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尽快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第三,确保征地补偿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执行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标准的公开、公告和听证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严禁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和拖欠征地补偿款,对于征地补偿款没有发放到位的征地项目,不予受理征地报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2012年以来,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力度,请王局长谈谈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具体实施情况如何?
王志国:为确保国家、自治区及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及时落地,通辽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力度,为全市各类重点项目及时落地提供用地支持。
具体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第一,认真开展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家底。组织各旗县市区对本地的补充耕地储备库后备资源进行详细调查,对可用于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的未利用地和不适宜、不稳定耕地进行统计。通过开展资源调查,提前部署全市补充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开发规划工作,作为今后实施的指导依据;第二,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旗县市区首先要立足于本地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今年要求各旗县市区充分挖潜,从剩余的后备资源中查找适宜开垦的地块开发,因地制宜地建设补充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以增加耕地储备量,年底前每个旗县市区要各建设10,000亩耕地储备库;第三,合理调配使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的耕地资源,实现异地调剂补充。对于一些耕地储备资源匮乏的旗县,确实无条件补充耕地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跨旗县市区的异地补充,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及时落地;第四,市局统一负责建设补充耕地项目,专项用于保障公路、铁路、机场等全市重点项目及跨旗县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由市国土局统一确定具体造地位置补充耕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耕地工程,申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补充耕地项目。这部分储备库的建设,将特别用于保证当前急需开工建设的交通、能源及民生重点项目的用地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报备的耕地储备库面积25,934亩。另外正在施工建设和已完工待验收的新建耕地储备库面积为35,899亩。今年,我市要求每个旗县市区年底前要各建设10,000亩耕地储备库,市本级再建设20,000亩耕地储备库。这些耕地储备库的建成,将为众多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铁路、公路、水利、电网、能源资源开发等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记者:今年以来,贵局为解决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项目占补平衡问题,积极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具体工作思路是什么?
王志国:目前,我市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以及支线机场建设项目工程正在进行。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占用大量耕地,而且大部分属于跨旗县(市、区)的线型工程。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建设重大交通项目耕地储备库,统一调剂使用,做到“先补后占”。具体工作思路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共同责任。实行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实现本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二是积极组织建设,加快工作进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我局指派专门科室、专门业务人员负责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督促规划设计单位、招投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耕地开垦费由占用耕地的单位缴纳,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市级耕地储备库的耕地开垦费,由建设单位将造地费打入市财政专户,由市财政统一进行拨付,专款专用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记者:为确保通辽市多条公路、铁路等重点项目早日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您认为如何更好地实施建设用地报批制度?
王志国:为确保我市多条公路、铁路等重点项目早日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工作。一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采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的措施,并对难点项目推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市重点项目的有序推进。二是督促各旗县市区、用地单位及时报件。我局经常主动与交通局、各项目办等用地单位进行磋商协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沟通解决公路、铁路项目在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和用地指标。对于一些用地面积大的公路、铁路项目,争取使用国家及自治区用地指标,缓解我市建设用地指标压力。四是积极争取先行用地,保证重点工程尽早开工建设。对于需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的交通、能源、水利、国防军事等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属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积极争取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半年后再正式报批用地。五是加强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灵活运用现有耕地储备库资源。由于新建设的储备库项目从立项到施工、验收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对于一些急需上报审批用地的项目,其占补指标市里暂时从旗县市区现有的耕地储备库中调剂解决,确保公路建设用地及时组建和审批。
通过有力的措施、全面的服务,我市多条公路、铁路等重点项目得到了有序推进。去年,我市6条公路、铁路项目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共批准用地面积844.45公顷,其中耕地336.19公顷,补充耕地336.19公顷。
记者:被征地群众的权益是备受关注的焦点,您认为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被征地群众的权益?
王志国:处理好被征地群众的利益是我局此项工作的重点,我局具体采取了三大措施保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首先,及时调整和完善征地补偿标准。2011年,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成果更新工作,经过详细测算、汇总、平衡等,制定了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2011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公布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新标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我市新一轮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成果较2009年公布的标准有了普遍提高,征地最低倍数也从16倍提高到25倍以上。在今后的征地报批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自治区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凡是在征地安置过程中有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等行为,一律不予报批用地;其次,积极争取将被征地农牧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牧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今年年初,我们与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沟通,正在起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尽快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第三,确保征地补偿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执行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标准的公开、公告和听证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严禁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和拖欠征地补偿款,对于征地补偿款没有发放到位的征地项目,不予受理征地报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