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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村景观的衰退现象及其动因
乡村景观是以自然生态景观为背景、以乡村聚落景观为核心的景观环境综合体。其内在构成主要涉及3个层次的内容:1)乡村聚落的单体建筑特征、宅院结构聚落结构和聚落的宏观特征;2)聚落外部空间环境与大地景观环境特征;3)聚落与外部景观环境之间的连通体系与物质、能量、信息的连接体系[1]。乡村景观是连接中国数百个城市与广袤自然生态本底之间的关键环节,其结构有着天然脆弱的特征,因此必须有效的探究乡村景观的衰退机制,才能开展深入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乡村景观是具有特定景观行为、形态和内涵的景观类型,是聚落形态由分散的农舍到能够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的集镇所代表的地区,是土地利用粗放、人口密度较小、具有明显田园特征的地区。长期以来,我国的乡村景观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形象工程”带来的“暴发户意识下的美化运动”,主要表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被部分急于追求政绩的干部简单理解为“宽马路,大洋房”,使乡村缺少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2)“发展经济”前提下的“国土安全格局的破坏”,去城镇化和乡村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认识问题的肤浅和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乡土生态和文化景观遭到破坏。脆弱的中国大地生态景观和不可或缺的乡土遗产景观再也经不起也容不得更多的破坏了;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推崇洋文化、对历史遗留文化精华的否定;4)政府主导下的大包大揽,导致一些领导站在城市的角度去要求乡村景观的改造,出现城不像城村不像村的结果。相反,要从农民、农村、农业的角度去审视和制订以农民得到实惠为根本出发点的评判标准[2]。
2.乡村景观的价值体系
乡村景观表现为一种格局。是历史过程中不同文化时期人类对自然环境干扰的记录,景观最主要的表象是反映现阶段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干扰,而历史的记录则成为乡村景观遗产,成为景观中最有历史价值的内容。它的开发有利于发挥乡村的优势,摆脱传统的乡村观和产业对乡村发展的制约,重新塑造乡村功能,构建产业发展模式,推动可持续乡村的和谐、稳定发展过程。总体来讲,乡村景观的价值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
1) 乡村地域的经济功能:建立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
2) 乡村地域的自然生态功能:保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3) 乡村地域的社区文化功能:保持传统文化的继承性;
4) 乡村地域的空间组织功能:保持景观斑的合理性和景观的可达性;
5) 乡村地域的资源载体功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 乡村地域的聚居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乡村住民的生活质量。
3.当前国外在乡村景观建设方面的策略
根据资料研究发现,西方国家针对乡村景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1)乡村景观的变化,如农业景观的变化,聚落景观的变化和社会结构的重组方面;2)乡村景观的感知,如乡村景观的美感,乡村景观理想模式等的研究等;3)乡村景观的保护,主要是生态保护,文化保护等;4)乡村景观评价,主要体现在综合评价,视觉评价两个层面;5)乡村景观规划,主要是研究侧重于生态还是侧重于休闲方面的区别[4]。
通过研究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乡村建设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共性:
1、政府主导,规划先行。虽然西方是市场体制国家,但乡村建设运动发动的主体仍然是政府,只有政府主导才能发动大规模的乡村建设运动。同时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乡村建设规划的制定,尤其是德国和美国。在农村景观形象建设方面,我们的邻国韩国和日本尤其值得我们学习,日本和韩国由国家层面统一制订了民居(宅)的建设标准,成为日本、韩国当代农村景观价值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环节。
2、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与城市的重大差距之一就是乡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不足。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的基本措施,西方发达国家不惜花费重金建设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以此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3、生活条件改善与产业发展并重。乡村产业是乡村经济兴旺与持续的基础。在改善生活条件的同时,注重农村产业的发展。增加农业的科技投入、发展绿色农业、开辟休闲旅游业成为振兴乡村经济的重要措施。
4、制度完善,法规保障。西方国家重视制度建设,在乡村建设方面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美国、日本都有关于乡村建设的专门性法规来保证乡村建设的合法性与有序性。
4.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总结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基础上,中央财政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选择浙江、贵州、安徽、福建、广西、重庆、海南等7省市作为首批重点推进省份。通过调研和召开座谈会了解到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正有序展开,针对浙江中部地区的情况,进行一些总结,希望能够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
4.1基本建设成效
2010年6月,浙江省全面推广安吉经验,把美丽乡村建设升级为省级战略决策。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为此专门制订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力争到2015年全省70%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60%以上乡镇整体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成绩斐然,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排头兵形成了卓有成效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5]: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干部考核和对乡村目标管理考评,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大投入整合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浙江省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存量、盘活增量,努力增加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专项预算安排。 三是因地制宜,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从试点情况看,主要包括四种类型:1)聚集发展型;2)旧村改造型;3)古村保护型;4)景区园区带动型。浙江省尝试以村级为主体编制试点规划,切实尊重村级组织和村民的主体地位,将规划费用补助下达到村,在政府引导、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由村民会议决策,避免出现“规划连村支书都看不懂”的问题,进行差异化规划。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省财政厅初步构建了“资金分配规范、适用范围清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管理制度体系,专门制订美丽乡村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文本,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并通过信息监管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控。
4.2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于乡村景观建设发展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认识不够,思想不统一。2)参与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较大。3)重建设轻规划的现象比较突出,项目建设规划和标准缺失。4)政府唱独角戏,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发挥不够。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社会治理机制改革等“软件”建设不同步,美丽乡村建设局限于物质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狭小范畴。
同时,在中国乡村的景观建设过程中,还必须着重协调好几个问题:
1) 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之间的关系。村庄不仅是农民的居住地,也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农民是美丽乡村的主人。建设美丽乡村,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村里的事要由农民说了算,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编规划、给资金、建机制、搞服务,不能包办代替,不能千篇一律,不能强迫命令,更不能加重农民负担。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专家论证、村民民主议事、上下结合的美丽乡村建设决策机制。
2) 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大,不能靠政府用重金打造“盆景”,不能靠财政资金大包大揽,否则不可持续,也无法复制推广。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鼓励吸引工商资本、银行信贷、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解决投入需求与可能的矛盾。
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关系。并不是所有的乡村都能建成美丽乡村。美丽乡村要建,更多村庄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也亟需改善。要结合农村建设的规律,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基数部分用于改善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而将增量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两者并行不悖。要以普惠保基本,以特惠保重点,妥善解决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面子与里子、锦上添花与雪中送炭的关系。
4) 统一标准和尊重差异的关系。我国地域广大,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因地制宜,尊重差异,保持特色。在此基础上,对规划编制、资金项目规范管理、建设标准等应有一些一般性的统一要求,源头上规范,嵌入式管理,防止各行其是,五花八门。牢固树立规划先行、无规划不建设的理念,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标准体系,逐步将标准化工作嵌入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
5) 牵头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美丽乡村建设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越多部门参与对工作开展越有利,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为才有位。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时,整合相关部门的资源,形成建设合力,把各种分散在各个部门中的惠农资金统一整合到美丽乡村建设平台上,使之发挥最优效益。
6) 美丽乡村“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美丽乡村既包括村容村貌整洁之美、基础设施完备之美、公共服务便利之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之美,也包括管理创新之美。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的同时,要努力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新型社区治理机制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机制等。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同步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与潜力,营造与美丽乡村相适应的软环境,把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农民幸福家园。
参考文献
[1] 李雷、沈守云、廖秋林、詹文.乡村景观的研究现状与展望.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8.2;
[2] 张建华.关于乡村景观建设的若干思考.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农业科学版),2007.6;
[3] 王云才、刘滨谊.论中国乡村景观及乡村景观规划.中国园林,2003.1
[4] 周心琴.西方国家乡村景观研究新进展.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6;
[5] 王卫星.美丽乡村建设:现状与对策.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
乡村景观是以自然生态景观为背景、以乡村聚落景观为核心的景观环境综合体。其内在构成主要涉及3个层次的内容:1)乡村聚落的单体建筑特征、宅院结构聚落结构和聚落的宏观特征;2)聚落外部空间环境与大地景观环境特征;3)聚落与外部景观环境之间的连通体系与物质、能量、信息的连接体系[1]。乡村景观是连接中国数百个城市与广袤自然生态本底之间的关键环节,其结构有着天然脆弱的特征,因此必须有效的探究乡村景观的衰退机制,才能开展深入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乡村景观是具有特定景观行为、形态和内涵的景观类型,是聚落形态由分散的农舍到能够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功能的集镇所代表的地区,是土地利用粗放、人口密度较小、具有明显田园特征的地区。长期以来,我国的乡村景观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形象工程”带来的“暴发户意识下的美化运动”,主要表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被部分急于追求政绩的干部简单理解为“宽马路,大洋房”,使乡村缺少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2)“发展经济”前提下的“国土安全格局的破坏”,去城镇化和乡村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认识问题的肤浅和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乡土生态和文化景观遭到破坏。脆弱的中国大地生态景观和不可或缺的乡土遗产景观再也经不起也容不得更多的破坏了;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推崇洋文化、对历史遗留文化精华的否定;4)政府主导下的大包大揽,导致一些领导站在城市的角度去要求乡村景观的改造,出现城不像城村不像村的结果。相反,要从农民、农村、农业的角度去审视和制订以农民得到实惠为根本出发点的评判标准[2]。
2.乡村景观的价值体系
乡村景观表现为一种格局。是历史过程中不同文化时期人类对自然环境干扰的记录,景观最主要的表象是反映现阶段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干扰,而历史的记录则成为乡村景观遗产,成为景观中最有历史价值的内容。它的开发有利于发挥乡村的优势,摆脱传统的乡村观和产业对乡村发展的制约,重新塑造乡村功能,构建产业发展模式,推动可持续乡村的和谐、稳定发展过程。总体来讲,乡村景观的价值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
1) 乡村地域的经济功能:建立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
2) 乡村地域的自然生态功能:保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3) 乡村地域的社区文化功能:保持传统文化的继承性;
4) 乡村地域的空间组织功能:保持景观斑的合理性和景观的可达性;
5) 乡村地域的资源载体功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 乡村地域的聚居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乡村住民的生活质量。
3.当前国外在乡村景观建设方面的策略
根据资料研究发现,西方国家针对乡村景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1)乡村景观的变化,如农业景观的变化,聚落景观的变化和社会结构的重组方面;2)乡村景观的感知,如乡村景观的美感,乡村景观理想模式等的研究等;3)乡村景观的保护,主要是生态保护,文化保护等;4)乡村景观评价,主要体现在综合评价,视觉评价两个层面;5)乡村景观规划,主要是研究侧重于生态还是侧重于休闲方面的区别[4]。
通过研究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乡村建设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共性:
1、政府主导,规划先行。虽然西方是市场体制国家,但乡村建设运动发动的主体仍然是政府,只有政府主导才能发动大规模的乡村建设运动。同时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乡村建设规划的制定,尤其是德国和美国。在农村景观形象建设方面,我们的邻国韩国和日本尤其值得我们学习,日本和韩国由国家层面统一制订了民居(宅)的建设标准,成为日本、韩国当代农村景观价值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环节。
2、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与城市的重大差距之一就是乡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不足。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的基本措施,西方发达国家不惜花费重金建设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以此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3、生活条件改善与产业发展并重。乡村产业是乡村经济兴旺与持续的基础。在改善生活条件的同时,注重农村产业的发展。增加农业的科技投入、发展绿色农业、开辟休闲旅游业成为振兴乡村经济的重要措施。
4、制度完善,法规保障。西方国家重视制度建设,在乡村建设方面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美国、日本都有关于乡村建设的专门性法规来保证乡村建设的合法性与有序性。
4.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总结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基础上,中央财政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选择浙江、贵州、安徽、福建、广西、重庆、海南等7省市作为首批重点推进省份。通过调研和召开座谈会了解到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正有序展开,针对浙江中部地区的情况,进行一些总结,希望能够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
4.1基本建设成效
2010年6月,浙江省全面推广安吉经验,把美丽乡村建设升级为省级战略决策。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为此专门制订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力争到2015年全省70%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60%以上乡镇整体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成绩斐然,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排头兵形成了卓有成效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5]: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干部考核和对乡村目标管理考评,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大投入整合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浙江省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存量、盘活增量,努力增加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专项预算安排。 三是因地制宜,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从试点情况看,主要包括四种类型:1)聚集发展型;2)旧村改造型;3)古村保护型;4)景区园区带动型。浙江省尝试以村级为主体编制试点规划,切实尊重村级组织和村民的主体地位,将规划费用补助下达到村,在政府引导、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由村民会议决策,避免出现“规划连村支书都看不懂”的问题,进行差异化规划。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省财政厅初步构建了“资金分配规范、适用范围清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管理制度体系,专门制订美丽乡村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文本,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并通过信息监管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控。
4.2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于乡村景观建设发展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认识不够,思想不统一。2)参与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较大。3)重建设轻规划的现象比较突出,项目建设规划和标准缺失。4)政府唱独角戏,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发挥不够。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社会治理机制改革等“软件”建设不同步,美丽乡村建设局限于物质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狭小范畴。
同时,在中国乡村的景观建设过程中,还必须着重协调好几个问题:
1) 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之间的关系。村庄不仅是农民的居住地,也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农民是美丽乡村的主人。建设美丽乡村,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村里的事要由农民说了算,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编规划、给资金、建机制、搞服务,不能包办代替,不能千篇一律,不能强迫命令,更不能加重农民负担。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专家论证、村民民主议事、上下结合的美丽乡村建设决策机制。
2) 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大,不能靠政府用重金打造“盆景”,不能靠财政资金大包大揽,否则不可持续,也无法复制推广。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鼓励吸引工商资本、银行信贷、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解决投入需求与可能的矛盾。
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关系。并不是所有的乡村都能建成美丽乡村。美丽乡村要建,更多村庄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也亟需改善。要结合农村建设的规律,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基数部分用于改善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而将增量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两者并行不悖。要以普惠保基本,以特惠保重点,妥善解决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面子与里子、锦上添花与雪中送炭的关系。
4) 统一标准和尊重差异的关系。我国地域广大,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因地制宜,尊重差异,保持特色。在此基础上,对规划编制、资金项目规范管理、建设标准等应有一些一般性的统一要求,源头上规范,嵌入式管理,防止各行其是,五花八门。牢固树立规划先行、无规划不建设的理念,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标准体系,逐步将标准化工作嵌入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
5) 牵头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美丽乡村建设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越多部门参与对工作开展越有利,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为才有位。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时,整合相关部门的资源,形成建设合力,把各种分散在各个部门中的惠农资金统一整合到美丽乡村建设平台上,使之发挥最优效益。
6) 美丽乡村“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美丽乡村既包括村容村貌整洁之美、基础设施完备之美、公共服务便利之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之美,也包括管理创新之美。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的同时,要努力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新型社区治理机制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机制等。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同步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与潜力,营造与美丽乡村相适应的软环境,把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农民幸福家园。
参考文献
[1] 李雷、沈守云、廖秋林、詹文.乡村景观的研究现状与展望.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8.2;
[2] 张建华.关于乡村景观建设的若干思考.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农业科学版),2007.6;
[3] 王云才、刘滨谊.论中国乡村景观及乡村景观规划.中国园林,2003.1
[4] 周心琴.西方国家乡村景观研究新进展.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6;
[5] 王卫星.美丽乡村建设:现状与对策.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