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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舞蹈与杂技是人体艺术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两者是相似的,而又有不同的侧重点。就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性进行了探讨,主要围绕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是艺术发展的必要趋势,两者的融合包括相互借鉴和相互吸收,并为艺术带来了创新,提升了审美价值。
关键词:舞蹈;杂技;相互融合;艺术创新
舞蹈和杂技表演都来自于民间,两者作为人体艺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前者表现的是美感,而后者表现的是力量。美感与力量的融合,才是人体艺术完美的展现。自古以来,舞蹈与杂技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决不能割裂开来。舞蹈与杂技的融合,犹如鱼儿与水一样,谁也离不开谁。
一、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由来已久,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人类尚未产生语言之前,人们就借助肢体动作来进行情感的交流和沟通。而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融合也由来已久,在人类早期的一些高难度的舞蹈样式中,就能看到杂技的影子。而且,在人们熟知的白居易和杜甫的诗词中,我们也能读到舞蹈与杂技表演融合的描绘。据历史记载,汉代是舞蹈与杂技的融合达到高峰的一个朝代。
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融合不仅从古就有,而且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舞蹈与杂技表演舞台融合的必然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融合是未来广大观众的共同需求。舞蹈体现的是美感,如果的缺少了杂技中的张力,就不可能有视觉上的震撼,会让观众觉得有些乏味;同样,杂技如果少了舞蹈的美感,虽然高难度的动作让观众拍手称赞,但是,不免会让观众存在压迫感。观众需要的是舞蹈的美与杂技的张力的完美融合,让艺术更好的表现。其次,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融合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即倡导文化融合的时代特色。 最后,无论是舞蹈,还是杂技,各自都存在着不足和缺点,两者融合,能弥补不足。
二、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彰显了艺术的相互借鉴、相互吸收
舞蹈与杂技还是存在诸多不同的,例如表现形式、动作和技巧等。杂技以表现技巧为主,主要是以技巧的融合,来展现演员高难度的动作,以此来博得观众眼球,而对情景和剧情要求不高。舞蹈也会对演员有一定的身体动作的要求,但是相比于杂技演员来说,要求低的多,杂技演员又是往往挑战的是一种极限。另外,舞蹈在于表现故事,每一段舞蹈都有情景和剧情,观众通过舞蹈表演,能感受到舞蹈中所表现的感人故事。舞蹈与杂技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两者表演所有达到的效果与最终目的有所不同,即杂技侧重动作的高难度甚至是人身体动作的极限,舞蹈侧重表现故事和情景。
虽然舞蹈与杂技表演存在不同,但是,如果两者能够融合,就能各自弥补不足,取长补短,以此发挥两者各自更大的优势,并同时彰显了艺术的相互借鉴、相互吸收。显然,杂技靠着其高难度动作很难在艺术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且不足以满足观众对审美提出的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如果舞蹈的情景和剧情也能够融入杂技元素,即用杂技手段来表现舞蹈故事的剧情,这样,杂技既丰富了舞蹈的表现形式,也满足了观众更高的视觉需求。
三、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为艺术创新创造了条件
在社会主义现在化建设中,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时代的赋予国家的要求,社会的各个领域都需要创新精神,如果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和进步。那么,艺术领域也不例外,艺术也需要创新给予其注入新鲜血液,是其散发出更亮的光芒。舞蹈与杂技的融合为艺术的创新创造了条件和可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种艺术的融合是创新的唯一源泉,这一点不容质疑。所以,舞蹈和杂技的融合才能为艺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创新的可能和基础。第二,舞蹈与杂技的融合就是一种创新,这种创新不仅能给两者自身带来益处,也能为艺术的其他方面的创新起到推动作用。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艺术,艺术只有相互融合才能发挥其作用,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生活。第三,舞蹈与杂技的融合使杂技技巧和舞蹈情景的表现形式都得到了创新。杂技的技巧可以通过舞蹈来更好地表现整体性;而舞蹈通过杂技技巧使其剧情的内容更好的展现。
四、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是艺术审美和艺术价值的提升
舞蹈与杂技本身就是为审美而存在,两者的融合提升了艺术审美的同时,也是艺术价值得升华的表现。舞蹈为杂技融入了美感,赋予了其感情,是观众观看高难度动作的同时不乏其美的享受。而杂技给予了舞蹈力量和张力,是其在表达美的同时也为观众带来视觉的震撼。
五、 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观众审美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促使审美艺术必须创新发展,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艺术审美的提升,又进一步提高着人们的审美需求,就这样,两者相互促进并相互发展。而艺术审美的提升离不开舞蹈与杂技的融合,只有舞蹈与杂技完美的融合,才能使艺术审美的提升和创新成为可能,从而进一步满足观众不断提高的审美需求。
【参考文献】
[1] 吴昊.杂技与舞蹈的交叉融合趋势分析[J].黄河之声,2012(16):27-28
[2] 曹丽妙.杂技与舞蹈的交叉融合之我见[J].四川戏剧,2012(01):15-16
[3] 李莉媛.浅谈舞蹈艺术与杂技艺术的融合[J].杂技与魔术,2013 (12):40-41
【作者单位:福建省杂技团】
舞蹈与杂技是人体艺术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两者是相似的,而又有不同的侧重点。就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性进行了探讨,主要围绕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是艺术发展的必要趋势,两者的融合包括相互借鉴和相互吸收,并为艺术带来了创新,提升了审美价值。
关键词:舞蹈;杂技;相互融合;艺术创新
舞蹈和杂技表演都来自于民间,两者作为人体艺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前者表现的是美感,而后者表现的是力量。美感与力量的融合,才是人体艺术完美的展现。自古以来,舞蹈与杂技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决不能割裂开来。舞蹈与杂技的融合,犹如鱼儿与水一样,谁也离不开谁。
一、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由来已久,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人类尚未产生语言之前,人们就借助肢体动作来进行情感的交流和沟通。而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融合也由来已久,在人类早期的一些高难度的舞蹈样式中,就能看到杂技的影子。而且,在人们熟知的白居易和杜甫的诗词中,我们也能读到舞蹈与杂技表演融合的描绘。据历史记载,汉代是舞蹈与杂技的融合达到高峰的一个朝代。
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融合不仅从古就有,而且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舞蹈与杂技表演舞台融合的必然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融合是未来广大观众的共同需求。舞蹈体现的是美感,如果的缺少了杂技中的张力,就不可能有视觉上的震撼,会让观众觉得有些乏味;同样,杂技如果少了舞蹈的美感,虽然高难度的动作让观众拍手称赞,但是,不免会让观众存在压迫感。观众需要的是舞蹈的美与杂技的张力的完美融合,让艺术更好的表现。其次,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融合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即倡导文化融合的时代特色。 最后,无论是舞蹈,还是杂技,各自都存在着不足和缺点,两者融合,能弥补不足。
二、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彰显了艺术的相互借鉴、相互吸收
舞蹈与杂技还是存在诸多不同的,例如表现形式、动作和技巧等。杂技以表现技巧为主,主要是以技巧的融合,来展现演员高难度的动作,以此来博得观众眼球,而对情景和剧情要求不高。舞蹈也会对演员有一定的身体动作的要求,但是相比于杂技演员来说,要求低的多,杂技演员又是往往挑战的是一种极限。另外,舞蹈在于表现故事,每一段舞蹈都有情景和剧情,观众通过舞蹈表演,能感受到舞蹈中所表现的感人故事。舞蹈与杂技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两者表演所有达到的效果与最终目的有所不同,即杂技侧重动作的高难度甚至是人身体动作的极限,舞蹈侧重表现故事和情景。
虽然舞蹈与杂技表演存在不同,但是,如果两者能够融合,就能各自弥补不足,取长补短,以此发挥两者各自更大的优势,并同时彰显了艺术的相互借鉴、相互吸收。显然,杂技靠着其高难度动作很难在艺术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且不足以满足观众对审美提出的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如果舞蹈的情景和剧情也能够融入杂技元素,即用杂技手段来表现舞蹈故事的剧情,这样,杂技既丰富了舞蹈的表现形式,也满足了观众更高的视觉需求。
三、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为艺术创新创造了条件
在社会主义现在化建设中,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时代的赋予国家的要求,社会的各个领域都需要创新精神,如果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和进步。那么,艺术领域也不例外,艺术也需要创新给予其注入新鲜血液,是其散发出更亮的光芒。舞蹈与杂技的融合为艺术的创新创造了条件和可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种艺术的融合是创新的唯一源泉,这一点不容质疑。所以,舞蹈和杂技的融合才能为艺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创新的可能和基础。第二,舞蹈与杂技的融合就是一种创新,这种创新不仅能给两者自身带来益处,也能为艺术的其他方面的创新起到推动作用。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艺术,艺术只有相互融合才能发挥其作用,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生活。第三,舞蹈与杂技的融合使杂技技巧和舞蹈情景的表现形式都得到了创新。杂技的技巧可以通过舞蹈来更好地表现整体性;而舞蹈通过杂技技巧使其剧情的内容更好的展现。
四、舞蹈与杂技表演的舞台融合是艺术审美和艺术价值的提升
舞蹈与杂技本身就是为审美而存在,两者的融合提升了艺术审美的同时,也是艺术价值得升华的表现。舞蹈为杂技融入了美感,赋予了其感情,是观众观看高难度动作的同时不乏其美的享受。而杂技给予了舞蹈力量和张力,是其在表达美的同时也为观众带来视觉的震撼。
五、 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观众审美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促使审美艺术必须创新发展,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艺术审美的提升,又进一步提高着人们的审美需求,就这样,两者相互促进并相互发展。而艺术审美的提升离不开舞蹈与杂技的融合,只有舞蹈与杂技完美的融合,才能使艺术审美的提升和创新成为可能,从而进一步满足观众不断提高的审美需求。
【参考文献】
[1] 吴昊.杂技与舞蹈的交叉融合趋势分析[J].黄河之声,2012(16):27-28
[2] 曹丽妙.杂技与舞蹈的交叉融合之我见[J].四川戏剧,2012(01):15-16
[3] 李莉媛.浅谈舞蹈艺术与杂技艺术的融合[J].杂技与魔术,2013 (12):40-41
【作者单位:福建省杂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