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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我们党要重点解决制约全面小康社会的三个最突出问题,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小康社会夯实牢固的基础;打好精准脱贫的攻坚战,补齐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消除全面小康社会的弱项。
关键词: 全面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精准脱贫;重大风险;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5-0250-01
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抓住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实现新的突破,重点解决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个最突出问题,即打好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
一、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小康社会夯实牢固的基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当前对各种风险都要高度警惕,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当前尤其要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建立和完善治理结构,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整体性与协同性。目前,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已经成立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在地方层面,金融办的工作重点也正在由地方金融发展转向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下一步,国务院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与地方金融办之间的关系还需理顺,地方金融办的功能与定位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是合理确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标,避免走极端。防控风险的行为有可能引发更大的风险,不存在“零风险”,也没有“绝对的安全”。在目标设定上,中央已经明确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强化金融风险沟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涉及利益主体多、立场差异大,由于金融风险作为新兴风险的特殊性,不同主体对于风险和收益的权衡不同,达成共识和行动一致的难度较大。因此,在合理的目标下,要积极开展风险沟通,寻求和达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共识。为防控地方债务风险,中央已经开始对地方政府的违规举债行为进行追责。
二、打好精准脱贫的攻坚战,补齐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
第一,聚焦典型区域和重点人口,确保全面脱贫攻坚目标完成。 从典型区域来看,以“三區三州”为主的深度贫困地区仍有110个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超过18%,这部分地区受到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等原因的影响,生产生活条件恶劣,扶贫减贫成本较高、难度较大。“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必须加强“三区三州”的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保证扶贫脱贫不留死角。留下来的贫困人口多是以老弱病残为主“三类人”:一是因病致贫人群,特别是重病和慢性病群体是下一步攻坚的难中之难,必须千方百计给予帮扶;二是因灾和市场行情变化返贫人员,需要提高脱贫的稳定性;三是贫困老人,这个群体由于年龄大、身体有病、没有劳动力成为贫困人口难啃的硬骨头。对于这三类人。国家要有兜底性的制度安排,保障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
第二,注重高质量的、不惨水分的脱贫。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脱贫必须是符合质量的、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不能掺水,不能是假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保证脱贫的质量。当前保障“质量脱贫”需要强化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重激发扶贫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加贫困主体自我脱贫意识,增强贫困主体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二是要加强贫困退出的考核评估。为了保障贫困人口顺利稳定脱贫,要不断强化和完善贫困退出考核机制,形成倒逼机制,以最严格的考评和问责机制有效降低扶贫脱贫中的风险,确保“打好”脱贫攻坚战。
第三,提升扶贫脱贫的可持续性,确保长效脱贫。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有条件的,是“现有标准下”的脱贫摘帽,切不可认为到2020年我国就没有贫困人口了,就不需要扶贫脱贫了。国家经济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努力消除贫困的过程,我们的改革发展没有终点,扶贫脱贫也就没有终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扶贫脱贫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用发展的眼光构建扶贫脱贫的长效机制,切不可用短视的目光来看待眼下的扶贫脱贫工作。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消除全面小康社会的弱项
首先,从根本上解决面临的环境问题,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从源头发力,抓好系统谋划、系统推进、系统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统筹兼顾,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和大气系统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要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目标,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要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倡导城乡居民使用环保节能产品,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时尚之选和行动自觉。
其次,要激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大科研投入。科技改变生活,也会让生态环境更加美好。要协调推进环保技术应用与环保产业发展,让先进技术在环境保护中大显身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武器,要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充分发掘和释放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环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结合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各主体参与环境科研机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最后,要把环保业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保工作绩效作为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和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重要内容,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历史担当、大局担当,既要严控污染还前人旧账,又不给后人留下环保欠账。尽最大努力做好当前工作,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利益观,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关键词: 全面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精准脱贫;重大风险;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5-0250-01
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抓住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实现新的突破,重点解决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个最突出问题,即打好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
一、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小康社会夯实牢固的基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当前对各种风险都要高度警惕,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当前尤其要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建立和完善治理结构,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整体性与协同性。目前,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已经成立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在地方层面,金融办的工作重点也正在由地方金融发展转向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下一步,国务院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与地方金融办之间的关系还需理顺,地方金融办的功能与定位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是合理确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标,避免走极端。防控风险的行为有可能引发更大的风险,不存在“零风险”,也没有“绝对的安全”。在目标设定上,中央已经明确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强化金融风险沟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涉及利益主体多、立场差异大,由于金融风险作为新兴风险的特殊性,不同主体对于风险和收益的权衡不同,达成共识和行动一致的难度较大。因此,在合理的目标下,要积极开展风险沟通,寻求和达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共识。为防控地方债务风险,中央已经开始对地方政府的违规举债行为进行追责。
二、打好精准脱贫的攻坚战,补齐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
第一,聚焦典型区域和重点人口,确保全面脱贫攻坚目标完成。 从典型区域来看,以“三區三州”为主的深度贫困地区仍有110个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超过18%,这部分地区受到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等原因的影响,生产生活条件恶劣,扶贫减贫成本较高、难度较大。“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必须加强“三区三州”的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保证扶贫脱贫不留死角。留下来的贫困人口多是以老弱病残为主“三类人”:一是因病致贫人群,特别是重病和慢性病群体是下一步攻坚的难中之难,必须千方百计给予帮扶;二是因灾和市场行情变化返贫人员,需要提高脱贫的稳定性;三是贫困老人,这个群体由于年龄大、身体有病、没有劳动力成为贫困人口难啃的硬骨头。对于这三类人。国家要有兜底性的制度安排,保障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
第二,注重高质量的、不惨水分的脱贫。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脱贫必须是符合质量的、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不能掺水,不能是假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保证脱贫的质量。当前保障“质量脱贫”需要强化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重激发扶贫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加贫困主体自我脱贫意识,增强贫困主体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二是要加强贫困退出的考核评估。为了保障贫困人口顺利稳定脱贫,要不断强化和完善贫困退出考核机制,形成倒逼机制,以最严格的考评和问责机制有效降低扶贫脱贫中的风险,确保“打好”脱贫攻坚战。
第三,提升扶贫脱贫的可持续性,确保长效脱贫。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有条件的,是“现有标准下”的脱贫摘帽,切不可认为到2020年我国就没有贫困人口了,就不需要扶贫脱贫了。国家经济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努力消除贫困的过程,我们的改革发展没有终点,扶贫脱贫也就没有终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扶贫脱贫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用发展的眼光构建扶贫脱贫的长效机制,切不可用短视的目光来看待眼下的扶贫脱贫工作。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消除全面小康社会的弱项
首先,从根本上解决面临的环境问题,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从源头发力,抓好系统谋划、系统推进、系统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统筹兼顾,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和大气系统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要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目标,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要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倡导城乡居民使用环保节能产品,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时尚之选和行动自觉。
其次,要激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大科研投入。科技改变生活,也会让生态环境更加美好。要协调推进环保技术应用与环保产业发展,让先进技术在环境保护中大显身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武器,要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充分发掘和释放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环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结合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各主体参与环境科研机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最后,要把环保业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保工作绩效作为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和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重要内容,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历史担当、大局担当,既要严控污染还前人旧账,又不给后人留下环保欠账。尽最大努力做好当前工作,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利益观,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