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自2003年区划调整后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零开始,锐意进取,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高点定位,真抓实干,为海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海沧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巾帼文明岗";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