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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WTO制度体系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广泛参与国际贸易合作、交流提供了机会。但在发达国家主导的世界贸易体制下,发展中国家成员利益的实现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发展中国家成员应学会运用WTO规则体系来维护和促进自身经济贸易利益。
关键词:WTO规则;发展中国家;利益实现;反倾销案
一、WTO制度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影响
WTO制度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影响具有双面性。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可为其经济发展带来一些机遇。WTO提供了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中开展广泛交流合作的平台。在此平台上,发展中国家成员拥有平等参与国际经贸竞争规则制定的权利,这些成员可以与其他成员方进行更广泛的国际贸易合作、交流,获取更多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优势地位决定了WTO制度更多地反映着发达国家成员的利益要求。由于实力地位的差异,发展中国家常常只得接受欧美发达国家提出的各种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规则。Kevin C. Kennedy(2001)认为虽然现有WTO规则已经对于国际贸易与国际竞争政策之间的问题有所试验,但并没有对限制国家间竞争的行为进行足够的管理。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有关反倾销的规则常常成为贸易保护主义工具,产生阻碍外国商品正常进入国内市场的作用。Ernst-Ulrich Petersmann(1996)认为反倾销规则使用很松的标准,这与严格的掠夺性价格和相关市场的反垄断标准大不相同。Robert E. Hudec (1999) 总结了
WTO产生后的前三年有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认为其机制对发展中国家不利。Mary E. Footer(2001)认为在近年的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在国际贸易中很多由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的纠纷许多是标的额不足100万美元的纠纷。而这样的小额诉讼往往与发展中成员方有关系。李双元(2003)认为发展中成员方落后的经济状况制约了他们参与WTO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姜作利(2002)论道,WTO为发展中成员方做出的优惠和特殊条款大多含义模糊,真正具体量化的规定很少,所以从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以来,这些规定从未被使用过。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这些规定“用处不大”。曹享鹏(2011)认为发展中成员方目前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力度仍显不够,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带来难题。多数发展中国家在教育发展落后,缺少法律人才资源和技术援助,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理解WTO协议的困难,以致难以胜诉。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方面处于劣势,无法在相同的条件下与发达国家形成有效的竞争。
David Palmeter (2003)从国际贸易法律角度对WTO法律体系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认为WTO需要从法律方面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在世界经济日益相互依存的条件下,只有促进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世界经济才能平稳地发展。在世贸组织法制框架下,发展中国家成员可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和实现自身经济贸易利益。有如:(1)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利用WTO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保护和促进自身利益。(2)利用货物贸易自由化的有利机遇,加快工业化进程、优化产业结构。(3)利用WTO协议,制定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4)充分利用WTO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和特殊待遇,提高竞争力。(5)加强发展中国家成员运用WTO法制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较好地处理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成员强相应领域的技术、能力建设对发展中成员来说迫在眉睫(张蹇,2002)。
二、维护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实践——欧盟对华打火机反倾销案
2002年6月27日,应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的要求,欧盟正式宣布对中国出口的一次性可完全袖珍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受该案影响的企业众多,牵扯的金额较大。全国打火机行业协会紧急商量反倾销应诉事宜。为迅速处理此案,中国组团赴德国、意大利、法国及欧盟委员会处理此事。代表团在上述几国最大程度地接触了相关国家政府部门、标准化机构、打火机进口商协会和主要的生产商、进口商等。交涉时,代表团向对方表明了我方理解欧洲各国为保护打火机消费者安全而制订科学合理的安全标准的立场,但代表团也反对欧盟CR草案中将打火机价格与其安全标准挂钩的法律规定,要求欧方予以修改,并用明确的技术指标取代目前关于2欧元的价格限线。中方产业代表指出,欧盟CR草案实际上对中国打火机产业构成了歧视,已经破坏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代表参加了相关交涉活动,并表达了其反对CR草案的立场。经过交涉,中方关于反对将价格和安全标准挂钩的观点得到了欧方的理解和认可。欧委会相关部门主管官员致函有关机构,要求在CR草案通过后立即着手修改,取消相应的苛刻条件。2003年7月,该案以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撤销对中国打火机的反倾销申诉而告结束。
行业协会作为管理服务市场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可在贸易摩擦中扮演着其他官方组织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欧打火机反倾销案中温州烟具协会应对欧洲打火机反倾销案件的实践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通过此案,中国打火机企业加强打火机技术的自主创新,质量方面也符合了欧盟制定的CR法规要求。中对欧打火机贸易出现了不降反升的态势。
参考文献:
[1] Ernst-Ulrich Petersman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Rules for Governments and for Private Business[J]. Journal of Commerce. 2003(9):11-13.
[2] 曹建明,贺小勇. 世界贸易组织(第二版)[M].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37.
关键词:WTO规则;发展中国家;利益实现;反倾销案
一、WTO制度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影响
WTO制度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影响具有双面性。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可为其经济发展带来一些机遇。WTO提供了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中开展广泛交流合作的平台。在此平台上,发展中国家成员拥有平等参与国际经贸竞争规则制定的权利,这些成员可以与其他成员方进行更广泛的国际贸易合作、交流,获取更多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优势地位决定了WTO制度更多地反映着发达国家成员的利益要求。由于实力地位的差异,发展中国家常常只得接受欧美发达国家提出的各种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规则。Kevin C. Kennedy(2001)认为虽然现有WTO规则已经对于国际贸易与国际竞争政策之间的问题有所试验,但并没有对限制国家间竞争的行为进行足够的管理。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有关反倾销的规则常常成为贸易保护主义工具,产生阻碍外国商品正常进入国内市场的作用。Ernst-Ulrich Petersmann(1996)认为反倾销规则使用很松的标准,这与严格的掠夺性价格和相关市场的反垄断标准大不相同。Robert E. Hudec (1999) 总结了
WTO产生后的前三年有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认为其机制对发展中国家不利。Mary E. Footer(2001)认为在近年的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在国际贸易中很多由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的纠纷许多是标的额不足100万美元的纠纷。而这样的小额诉讼往往与发展中成员方有关系。李双元(2003)认为发展中成员方落后的经济状况制约了他们参与WTO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姜作利(2002)论道,WTO为发展中成员方做出的优惠和特殊条款大多含义模糊,真正具体量化的规定很少,所以从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以来,这些规定从未被使用过。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这些规定“用处不大”。曹享鹏(2011)认为发展中成员方目前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力度仍显不够,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带来难题。多数发展中国家在教育发展落后,缺少法律人才资源和技术援助,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理解WTO协议的困难,以致难以胜诉。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方面处于劣势,无法在相同的条件下与发达国家形成有效的竞争。
David Palmeter (2003)从国际贸易法律角度对WTO法律体系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认为WTO需要从法律方面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在世界经济日益相互依存的条件下,只有促进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世界经济才能平稳地发展。在世贸组织法制框架下,发展中国家成员可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和实现自身经济贸易利益。有如:(1)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利用WTO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保护和促进自身利益。(2)利用货物贸易自由化的有利机遇,加快工业化进程、优化产业结构。(3)利用WTO协议,制定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4)充分利用WTO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和特殊待遇,提高竞争力。(5)加强发展中国家成员运用WTO法制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较好地处理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成员强相应领域的技术、能力建设对发展中成员来说迫在眉睫(张蹇,2002)。
二、维护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实践——欧盟对华打火机反倾销案
2002年6月27日,应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的要求,欧盟正式宣布对中国出口的一次性可完全袖珍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受该案影响的企业众多,牵扯的金额较大。全国打火机行业协会紧急商量反倾销应诉事宜。为迅速处理此案,中国组团赴德国、意大利、法国及欧盟委员会处理此事。代表团在上述几国最大程度地接触了相关国家政府部门、标准化机构、打火机进口商协会和主要的生产商、进口商等。交涉时,代表团向对方表明了我方理解欧洲各国为保护打火机消费者安全而制订科学合理的安全标准的立场,但代表团也反对欧盟CR草案中将打火机价格与其安全标准挂钩的法律规定,要求欧方予以修改,并用明确的技术指标取代目前关于2欧元的价格限线。中方产业代表指出,欧盟CR草案实际上对中国打火机产业构成了歧视,已经破坏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欧洲打火机进口商协会代表参加了相关交涉活动,并表达了其反对CR草案的立场。经过交涉,中方关于反对将价格和安全标准挂钩的观点得到了欧方的理解和认可。欧委会相关部门主管官员致函有关机构,要求在CR草案通过后立即着手修改,取消相应的苛刻条件。2003年7月,该案以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撤销对中国打火机的反倾销申诉而告结束。
行业协会作为管理服务市场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可在贸易摩擦中扮演着其他官方组织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欧打火机反倾销案中温州烟具协会应对欧洲打火机反倾销案件的实践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通过此案,中国打火机企业加强打火机技术的自主创新,质量方面也符合了欧盟制定的CR法规要求。中对欧打火机贸易出现了不降反升的态势。
参考文献:
[1] Ernst-Ulrich Petersman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Rules for Governments and for Private Business[J]. Journal of Commerce. 2003(9):11-13.
[2] 曹建明,贺小勇. 世界贸易组织(第二版)[M].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