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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种子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监管技术和手段还比较落后,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致使泸水经营市场出现了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阻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农业生产的用种安全形成了威胁。笔者对近年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期为种子经营市场监管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 泸水县 种子市场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2-0032-01
1 种子经营市场现状
目前,泸水县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的个体经营户8家,种子代销经营网点32个,基本上覆盖了全县9个乡镇,已经形成了经营网络全覆盖,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种多样化的种子产业格局。年均用种量达20万千克左右。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种子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种子市场整顿力度,切实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县内种子经营市场基本规范,种业发展环境良好。但在近年来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2.1 种子管理专项经费不足。主要表现为:打假办案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和抽样检查等开支难以保证。导致难以全面、有效地开展种子管理工作。
2.2 种子串种现象多。主要表现为:少数经营户从本县以外的其它州(市)、县的批发商手中调购的“两杂”种子,既不到种子管理站备案,也不具有该批种子的原始植物检疫证书和质检证,给质量监管增加了难度。
2.3 当地群众缺乏识别假劣种子的基本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2.4 部分种子经营入员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2.5 标签标识、经营档案不规范,不完善的现象比效突出。
2.6 种子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学习及培训机会,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新时期种子管理工作的需要。
3 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种子市场。一是严格种子生产、经营准入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程序规范许可行为,严格审核种子经营的资质,对达不到条件,不符合经营资质的要及时吊销证照,构建规范、公正、公平、开放的种子市场;二是强化对种子经营户的监管,重点加强品种真实性监管,严历打击套牌、掺假等经营假劣种子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标签标识、种子经营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四是深化主推品种制度。在摸清品种的特征、特性及适宜区域内不同小气候表现的同时,加强主推品种的宣传和推广,使销售未审定品种的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五是加强种子经营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丰富种子经营人员的专业知识,有效减少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发生。
3.2 加大媒体宣传及假劣案件曝光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和非法种子,促进种子生产经营规范,提高全民法制意识。与此同时,通过有效途径,向农民讲解识别假劣种子的相关知识,让农民买到质优价廉的放心种子。
3.3 加强联合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每年开展的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中,积极主动地与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加强联合协作,互通信息,上下联动,形成打假护农执法合力,严历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种子市场铁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眾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3.4 加强基层种子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种子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是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沿阵地,维护好种子经营市场秩序,让农民用上放心种、优质种对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种子管理专项经费投入,加强种子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使之真正形成一支业务强、技术硬、懂法律、善管理的现代农业技术管理队伍,才能更好地推进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泸水县 种子市场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2-0032-01
1 种子经营市场现状
目前,泸水县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的个体经营户8家,种子代销经营网点32个,基本上覆盖了全县9个乡镇,已经形成了经营网络全覆盖,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种多样化的种子产业格局。年均用种量达20万千克左右。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种子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种子市场整顿力度,切实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县内种子经营市场基本规范,种业发展环境良好。但在近年来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2.1 种子管理专项经费不足。主要表现为:打假办案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和抽样检查等开支难以保证。导致难以全面、有效地开展种子管理工作。
2.2 种子串种现象多。主要表现为:少数经营户从本县以外的其它州(市)、县的批发商手中调购的“两杂”种子,既不到种子管理站备案,也不具有该批种子的原始植物检疫证书和质检证,给质量监管增加了难度。
2.3 当地群众缺乏识别假劣种子的基本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2.4 部分种子经营入员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2.5 标签标识、经营档案不规范,不完善的现象比效突出。
2.6 种子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学习及培训机会,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新时期种子管理工作的需要。
3 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种子市场。一是严格种子生产、经营准入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程序规范许可行为,严格审核种子经营的资质,对达不到条件,不符合经营资质的要及时吊销证照,构建规范、公正、公平、开放的种子市场;二是强化对种子经营户的监管,重点加强品种真实性监管,严历打击套牌、掺假等经营假劣种子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标签标识、种子经营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四是深化主推品种制度。在摸清品种的特征、特性及适宜区域内不同小气候表现的同时,加强主推品种的宣传和推广,使销售未审定品种的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五是加强种子经营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丰富种子经营人员的专业知识,有效减少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发生。
3.2 加大媒体宣传及假劣案件曝光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和非法种子,促进种子生产经营规范,提高全民法制意识。与此同时,通过有效途径,向农民讲解识别假劣种子的相关知识,让农民买到质优价廉的放心种子。
3.3 加强联合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每年开展的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中,积极主动地与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加强联合协作,互通信息,上下联动,形成打假护农执法合力,严历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种子市场铁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眾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3.4 加强基层种子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种子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是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沿阵地,维护好种子经营市场秩序,让农民用上放心种、优质种对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种子管理专项经费投入,加强种子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使之真正形成一支业务强、技术硬、懂法律、善管理的现代农业技术管理队伍,才能更好地推进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