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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供应链融资业务已经成为一些国内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领域最重要的业务增长点。但由于操作环节复杂、信息传递量大等因素,该业务存在许多潜在风险。基于该业务的风险特征,其风险控制关键在于制度、流程和系统的控制。
一、制度控制是基础
1.构建全面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基于供应链跨行业、企业群体生态的特点,及其“N+1+N”的业务模式,供应链融资业务是跨部门、跨区域、一带多(客户)的业务形态。商业银行应从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行业分类、产品组合、方案设计、产品管理、绩效考核、贷后管理等业务经营角度,确定总、分、支各层级行和前、中、后各相关部门的营销、管理职责;确定各类风险事项的认定标准、反馈路径;确定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明确供应链融资业务经济资本占用及经济资本回报;以及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及业务培训等等。
2.供应链的限额管理制度
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由于对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捆绑评价和销售,系统风险发生概率增大。由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地位变化以及国家各项产业政策的变化调整是系统风险的主要来源。供应链的限额管理是防范核心企业贷款集中度和系统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为防范信贷风险向操作风险转化,为贷款客户以及供应链的选择、信贷产品投放等设置业务操作风险的标准或上限。
3.供应链融资业务应急制度
供应链融资涉及多环节、多通道业务处理,并与各类系统有对接相连,容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针对供应链融资模式的预警、突发事件控制、分级响应等一系列应急制度,形成联动机制。供应链融资的应急机制可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型等更侧重于外部欺诈、系统故障、系统性风险等造成的严重恶劣影响或重大财产损失。
4.内部信息共享制度
由于数据缺乏有效的关联和共享,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信息使用和管理效率低下,已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信息割据”现象的存在不仅是数据矛盾和应用的不共享,更深层原因还在于管理制度上的制约。供应链融资业务对信息了解掌握的需求更加快速、全面,打破割据,建立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利用的共享平台,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效率,更可极大地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二、流程控制是主要方式
1.贷前供应链的整体评价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评价主体不单是拟借款人,而是以供应链所处行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以及拟借款人、付款人等依次展开为评价主体,对供应链上中下游进行整体评价。基于供应链融资业务贸易自偿性特点,在供应链整体评价的基础上应更侧重于单笔债项的评价。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商品融资的结构化特征是为了补偿借款人欠佳的资信水平,单笔债项的评级反映了借款人自我清偿的特征以及贷款人组织这笔交易的能力。单笔债项评价的分析评价应重点围绕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理的资金缺口,合理的融资时间等展开。
2.专门的审批通道
贷款的审批发放阶段,操作风险集中于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授信方案设计、审批授权及审批流程是否合理,系统能否有效识别关键风险点,是否存在越权操作等。在单笔业务审批时,在控制核心风险的基础上,要根据申请信息审批贷款金额、期限、资金安排、产品、价格、费用等。专门的审批通道可提高供应链融资业务批量化的审批效率。
3.贷后资金流、物流的全面监控
(1)资金流的跟踪和监控
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融资产品参与企业供应链管理,加强供应链资金流的跟踪和监控,即加强第一还款来源的风险控制能力。资金监管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信贷资金的监管,另一方面是借款人进行单笔交易的交易资金的监管。除信贷资金监管外,供应链融资业务应更侧重交易资金的监控。一方面是监控该笔信贷资金项下的交易资金流动情况,另一方面是监控该供应链上下游交易的资金流动情况。
(2)物流的跟踪和监控
对供应链物流的跟踪和监控一般情况下可外包给第三方,即专业的仓储物流公司。由于市场上物流公司的资质参差不齐,物流信息的掌握程度不一,商业银行要对物流公司的运营制度、资金实力、仓储运输能力及条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更多的评估。选择物流公司的基本原则是尽量避免选择与客户有较强关联或客户依赖较大的仓储公司进行监管。
三、系统控制是有效方法
1.专门的业务操作系统
供应链融资业务在操作中需要对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全面掌握,要求银行员工需要对供应链企业间的合同及订单签订、单证传递、货物出库入库、质物确认、资金转账、发票开立、应收账款转让等等各环节的确认,操作流程相对繁琐,操作风险相对集中。建立专门的电子化操作系统,可有效降低业务操作风险和操作成本。专门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操作系统还可实现对拟借款人不同交易环节提供的不同产品,并对利率及融资比例进行实时组合调整。实现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产品、定价和融资比例三维灵活组合。
2.外部信息共享平台
为避免信息不对称,需加强与核心企业、物流公司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各方的业务合作,构建外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供应链信息流的跟踪与监控。通过与核心企业系统对接,掌握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成品库存、运输销售等生产信息;通过与物流公司系统对接,掌握企业库存、在途、出入库等信息;通过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对接,掌握企业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将各方信息匹配核对,能更有效的掌握企业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达到“三流合一”,提高贷后风险监控的效率。
一、制度控制是基础
1.构建全面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基于供应链跨行业、企业群体生态的特点,及其“N+1+N”的业务模式,供应链融资业务是跨部门、跨区域、一带多(客户)的业务形态。商业银行应从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行业分类、产品组合、方案设计、产品管理、绩效考核、贷后管理等业务经营角度,确定总、分、支各层级行和前、中、后各相关部门的营销、管理职责;确定各类风险事项的认定标准、反馈路径;确定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明确供应链融资业务经济资本占用及经济资本回报;以及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及业务培训等等。
2.供应链的限额管理制度
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由于对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捆绑评价和销售,系统风险发生概率增大。由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地位变化以及国家各项产业政策的变化调整是系统风险的主要来源。供应链的限额管理是防范核心企业贷款集中度和系统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为防范信贷风险向操作风险转化,为贷款客户以及供应链的选择、信贷产品投放等设置业务操作风险的标准或上限。
3.供应链融资业务应急制度
供应链融资涉及多环节、多通道业务处理,并与各类系统有对接相连,容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针对供应链融资模式的预警、突发事件控制、分级响应等一系列应急制度,形成联动机制。供应链融资的应急机制可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型等更侧重于外部欺诈、系统故障、系统性风险等造成的严重恶劣影响或重大财产损失。
4.内部信息共享制度
由于数据缺乏有效的关联和共享,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信息使用和管理效率低下,已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信息割据”现象的存在不仅是数据矛盾和应用的不共享,更深层原因还在于管理制度上的制约。供应链融资业务对信息了解掌握的需求更加快速、全面,打破割据,建立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利用的共享平台,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效率,更可极大地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二、流程控制是主要方式
1.贷前供应链的整体评价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评价主体不单是拟借款人,而是以供应链所处行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以及拟借款人、付款人等依次展开为评价主体,对供应链上中下游进行整体评价。基于供应链融资业务贸易自偿性特点,在供应链整体评价的基础上应更侧重于单笔债项的评价。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商品融资的结构化特征是为了补偿借款人欠佳的资信水平,单笔债项的评级反映了借款人自我清偿的特征以及贷款人组织这笔交易的能力。单笔债项评价的分析评价应重点围绕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理的资金缺口,合理的融资时间等展开。
2.专门的审批通道
贷款的审批发放阶段,操作风险集中于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授信方案设计、审批授权及审批流程是否合理,系统能否有效识别关键风险点,是否存在越权操作等。在单笔业务审批时,在控制核心风险的基础上,要根据申请信息审批贷款金额、期限、资金安排、产品、价格、费用等。专门的审批通道可提高供应链融资业务批量化的审批效率。
3.贷后资金流、物流的全面监控
(1)资金流的跟踪和监控
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融资产品参与企业供应链管理,加强供应链资金流的跟踪和监控,即加强第一还款来源的风险控制能力。资金监管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信贷资金的监管,另一方面是借款人进行单笔交易的交易资金的监管。除信贷资金监管外,供应链融资业务应更侧重交易资金的监控。一方面是监控该笔信贷资金项下的交易资金流动情况,另一方面是监控该供应链上下游交易的资金流动情况。
(2)物流的跟踪和监控
对供应链物流的跟踪和监控一般情况下可外包给第三方,即专业的仓储物流公司。由于市场上物流公司的资质参差不齐,物流信息的掌握程度不一,商业银行要对物流公司的运营制度、资金实力、仓储运输能力及条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更多的评估。选择物流公司的基本原则是尽量避免选择与客户有较强关联或客户依赖较大的仓储公司进行监管。
三、系统控制是有效方法
1.专门的业务操作系统
供应链融资业务在操作中需要对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全面掌握,要求银行员工需要对供应链企业间的合同及订单签订、单证传递、货物出库入库、质物确认、资金转账、发票开立、应收账款转让等等各环节的确认,操作流程相对繁琐,操作风险相对集中。建立专门的电子化操作系统,可有效降低业务操作风险和操作成本。专门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操作系统还可实现对拟借款人不同交易环节提供的不同产品,并对利率及融资比例进行实时组合调整。实现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产品、定价和融资比例三维灵活组合。
2.外部信息共享平台
为避免信息不对称,需加强与核心企业、物流公司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各方的业务合作,构建外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供应链信息流的跟踪与监控。通过与核心企业系统对接,掌握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成品库存、运输销售等生产信息;通过与物流公司系统对接,掌握企业库存、在途、出入库等信息;通过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对接,掌握企业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将各方信息匹配核对,能更有效的掌握企业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达到“三流合一”,提高贷后风险监控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