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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回放
2007年1月25日,一家中资石油公司在尼日利亚南部遭不明身份武装人员袭击,9名中方员工失踪,同一天,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对广州市场流通环节休闲服装的专项质量监测结果,包括Etam、SNOOPY、VERO MODA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被检出含有《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禁用的致癌芳香胺。
如果说这两件偶然发生在同一天的事件之间存在某种直接关联的话,我想说这其实很可能只是同一种悲剧在世界不同地区的不同版本而已。
如同1月18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的对知名品牌服装的抽查结果(合格率仅为57.6%,包括CHANEL、BURBERRY、Dior等10余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都被检出不合格)预告了一周之后广州抽检的必然结果一样,上海抽检之前一周出版的《时代》周刊杂志(1月11日,2007年第二期)也早早就明确地对中国石油工人在尼日利亚的失踪发出了警告。
“一个尼日利亚武装团体最近警告说,除非中国人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否则他们就会成为其攻击的目标……”
这篇题为《中国:一个新王朝的黎明?》的封面报道分析了崛起中的中国带给世界的伟大机遇,以及中国自身在崛起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诸多挑战,而这些机遇与挑战的最主要部分都与中国企业在海外的作为紧密相关。报道开篇将镜头锁定在非洲安哥拉的当多火车站,那里的人们已经多年没有见过一辆火车了,而在本月,连接当多和安哥拉首都罗安达的铁路工程即将开始。这个工作将由中国的建筑公司完成,当两名中国工人测量铁轨时,一名安哥拉当地人情绪激昂,“感谢上帝”,他说“为了中国人!”毫无疑问,这个场景告诉我们中国的企业已如何在海外将友好无私的中国形象深植人心。此后,文章笔锋一转,指出随着中国全球影响力的拓展,它将发现自己面临种种压力,“其中之一它以前从未面对过,那就是‘行为规矩’”。这种“行为规矩”的主要适用对象就包括中国的海外企业,因为“中国公司的某些不当的安全和雇用措施,已经引起了当地人的反感”。在这里,文章隐讳地举例说,“一个尼日利亚武装团体最近警告说,除非中国人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否则他们就会成为其攻击的目标……”
这期周刊中的警告话音未落,1月25日,中资石油公司便在尼日利亚遭“不明身份武装人员”袭击,9名中方员工失踪,而周刊出版约一周前在同一地区遭到武装劫持的5名工程人员则在上海市工商局公布国际知名品牌服装抽检结果的同一天,也就是该期周刊出版一周后的1月18日安全获救。
“显然,2007年初的这几件热点新闻之间的联系绝不仅仅是时间方面的诸多巧合,我们还能看到中国企业在海外正遭遇的一种与某些跨国公司在中国所面临的实质相同的严重危机:社会责任。”
显然,2007年初的这几件热点新闻之间的联系绝不仅仅是时间方面的诸多巧合,我们还能看到中国企业在海外正遭遇的一种与某些跨国公司在中国所面临的实质相同的严重危机:社会责任。
这里,这些中国企业更适合被称为“中国海外企业”而并非“跨国公司”,因为与一般定义和公众印象中以品牌、服务、全球市场、技术创新为根本特征的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目前在国外运作的绝大多数中国企业都仅仅是在有限的甚或固定的区域内和市场渠道中“默默无闻”地从事生产制造、粗加工、基础建设和资源开发的业务,而品牌塑造、服务提升、市场拓展与技术革新则极少,也很难进入这些中国企业在国外的发展战略。这种既是先天性的、也是后天性的结构缺陷决定了中国海外企业在国外必然面临更为明显和更为严重的企业社会责任风险,因为制造加工、资源开发与劳工的待遇与权利、环境保护和社区及群体的权益与发展等问题的联系远比品牌运营、服务创新和技术开发紧密,而前述这些问题正是目前全球社会责任运动最关注的主题,因而从事这些商业活动的企业的社会责任风险就异常明显。这一结论的最好例证就是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1999年提出的全球企业界社会责任“全球契约”,其九项原则就分为人权、劳工和环境三个类别,这也反映出国际社会各利益相关方已经不只关注企业界的产品与质量,而是更为强调它们对他人、社会和世界的影响。虽然Etam、Vero Moda等服装品牌在中国的质量丑闻是一种低级的社会责任错误,但由于其业务集中于品牌运作和服务研发,因而这一错误的影响在绝大部分程度上只存在于一部分消费者和品牌之间,企业所面临的将只是有限的经济损失和暂时的品牌公关危机。而对于日常运作紧密依靠劳工、资源和环境的海外的中国建筑公司、资源开发企业以及为数较多的服装加工企业而言,它们所要面对的社会责任风险则必然是重量级的,其影响也必然是全方位的,刀光剑影的人质危机、我国政府颇费周折的营救行动以及国内外媒体对此类事件的大幅报道就说明了一切。
另一方面,屡屡发生的针对中国海外企业的攻击和绑架事件也说明中国企业的海外存在不仅已无法消极回避社会责任要求及其风险,而且已经到了必须以积极行动回应这种要求的时候。然而,据笔者了解,当社会行为守则(或生产守则)已成为各跨国公司多年以来的普遍实践,当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也已成为这些公司与年度财报一样重要的公众信息披露制度,却没有一家中国海外企业制定、推广和实施自己的社会责任行为准则,而中海油、国家电网等企业从去年才开始颁布社会责任报告。这其实意味着中国海外企业在走出国门与跨国公司竞争时在责任信赖度方面的先天不足。
“和谐世界理念的实现必然有赖于各国企业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考虑到我国企业进行投资的许多国家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企业的自律就愈显重要,另一方面,再考虑到很多中国海外企业的国有性质,它们不负责任的行为极有可能在国际社会中上升成为国家行为,进而在政治上影响国家形象和“和谐世界”理念的实现,因此,从这个意义来看,我国政府对海外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监督和引导也显得必不可少。
2005年9月,在纪念联合国成立60周年的首脑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讲话,提出了构建“和谐世界”的新理念,他指出“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使各国利益相互交织、各国发展与全球发展日益密不可分”,因此各国应该“为世界经济增长营造充足、安全、经济、清洁的能源环境;应该积极促进和保障人权……使人人享有平等追求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权利”。由此可见,和谐世界理念的实现必然有赖于各国企业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
可喜的是,去年以来,我国在社会责任企业自律和政府引导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6年3月,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的社会责任自律机制《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付诸实施,目前其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另一方面,2006年7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纺织行业转变外贸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的通知》,指出为更好地促进我国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央财政将对纺织行业“走出去”予以专项资金支持。该通知同时指出,在纺织行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将“支持在纺织行业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纺织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开展在国内外的推广、实施。”虽然这些举措目前仍只局限于以私营企业为主的纺织服装行业,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这两种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并能在其它国有行业推广,这将不仅能够减少和防止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在海外发生此次CHANEL、Dior等服装品牌的信任危机,也必将能够提升我国海外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能力,进而预防和减少武装攻击、劫持人员等恶性社会责任风险的发生,使我国企业以负责任的全球企业公民的形象参与和谐世界的构筑。
(作者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
2007年1月25日,一家中资石油公司在尼日利亚南部遭不明身份武装人员袭击,9名中方员工失踪,同一天,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对广州市场流通环节休闲服装的专项质量监测结果,包括Etam、SNOOPY、VERO MODA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被检出含有《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禁用的致癌芳香胺。
如果说这两件偶然发生在同一天的事件之间存在某种直接关联的话,我想说这其实很可能只是同一种悲剧在世界不同地区的不同版本而已。
如同1月18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的对知名品牌服装的抽查结果(合格率仅为57.6%,包括CHANEL、BURBERRY、Dior等10余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都被检出不合格)预告了一周之后广州抽检的必然结果一样,上海抽检之前一周出版的《时代》周刊杂志(1月11日,2007年第二期)也早早就明确地对中国石油工人在尼日利亚的失踪发出了警告。
“一个尼日利亚武装团体最近警告说,除非中国人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否则他们就会成为其攻击的目标……”
这篇题为《中国:一个新王朝的黎明?》的封面报道分析了崛起中的中国带给世界的伟大机遇,以及中国自身在崛起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诸多挑战,而这些机遇与挑战的最主要部分都与中国企业在海外的作为紧密相关。报道开篇将镜头锁定在非洲安哥拉的当多火车站,那里的人们已经多年没有见过一辆火车了,而在本月,连接当多和安哥拉首都罗安达的铁路工程即将开始。这个工作将由中国的建筑公司完成,当两名中国工人测量铁轨时,一名安哥拉当地人情绪激昂,“感谢上帝”,他说“为了中国人!”毫无疑问,这个场景告诉我们中国的企业已如何在海外将友好无私的中国形象深植人心。此后,文章笔锋一转,指出随着中国全球影响力的拓展,它将发现自己面临种种压力,“其中之一它以前从未面对过,那就是‘行为规矩’”。这种“行为规矩”的主要适用对象就包括中国的海外企业,因为“中国公司的某些不当的安全和雇用措施,已经引起了当地人的反感”。在这里,文章隐讳地举例说,“一个尼日利亚武装团体最近警告说,除非中国人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否则他们就会成为其攻击的目标……”
这期周刊中的警告话音未落,1月25日,中资石油公司便在尼日利亚遭“不明身份武装人员”袭击,9名中方员工失踪,而周刊出版约一周前在同一地区遭到武装劫持的5名工程人员则在上海市工商局公布国际知名品牌服装抽检结果的同一天,也就是该期周刊出版一周后的1月18日安全获救。
“显然,2007年初的这几件热点新闻之间的联系绝不仅仅是时间方面的诸多巧合,我们还能看到中国企业在海外正遭遇的一种与某些跨国公司在中国所面临的实质相同的严重危机:社会责任。”
显然,2007年初的这几件热点新闻之间的联系绝不仅仅是时间方面的诸多巧合,我们还能看到中国企业在海外正遭遇的一种与某些跨国公司在中国所面临的实质相同的严重危机:社会责任。
这里,这些中国企业更适合被称为“中国海外企业”而并非“跨国公司”,因为与一般定义和公众印象中以品牌、服务、全球市场、技术创新为根本特征的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目前在国外运作的绝大多数中国企业都仅仅是在有限的甚或固定的区域内和市场渠道中“默默无闻”地从事生产制造、粗加工、基础建设和资源开发的业务,而品牌塑造、服务提升、市场拓展与技术革新则极少,也很难进入这些中国企业在国外的发展战略。这种既是先天性的、也是后天性的结构缺陷决定了中国海外企业在国外必然面临更为明显和更为严重的企业社会责任风险,因为制造加工、资源开发与劳工的待遇与权利、环境保护和社区及群体的权益与发展等问题的联系远比品牌运营、服务创新和技术开发紧密,而前述这些问题正是目前全球社会责任运动最关注的主题,因而从事这些商业活动的企业的社会责任风险就异常明显。这一结论的最好例证就是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1999年提出的全球企业界社会责任“全球契约”,其九项原则就分为人权、劳工和环境三个类别,这也反映出国际社会各利益相关方已经不只关注企业界的产品与质量,而是更为强调它们对他人、社会和世界的影响。虽然Etam、Vero Moda等服装品牌在中国的质量丑闻是一种低级的社会责任错误,但由于其业务集中于品牌运作和服务研发,因而这一错误的影响在绝大部分程度上只存在于一部分消费者和品牌之间,企业所面临的将只是有限的经济损失和暂时的品牌公关危机。而对于日常运作紧密依靠劳工、资源和环境的海外的中国建筑公司、资源开发企业以及为数较多的服装加工企业而言,它们所要面对的社会责任风险则必然是重量级的,其影响也必然是全方位的,刀光剑影的人质危机、我国政府颇费周折的营救行动以及国内外媒体对此类事件的大幅报道就说明了一切。
另一方面,屡屡发生的针对中国海外企业的攻击和绑架事件也说明中国企业的海外存在不仅已无法消极回避社会责任要求及其风险,而且已经到了必须以积极行动回应这种要求的时候。然而,据笔者了解,当社会行为守则(或生产守则)已成为各跨国公司多年以来的普遍实践,当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也已成为这些公司与年度财报一样重要的公众信息披露制度,却没有一家中国海外企业制定、推广和实施自己的社会责任行为准则,而中海油、国家电网等企业从去年才开始颁布社会责任报告。这其实意味着中国海外企业在走出国门与跨国公司竞争时在责任信赖度方面的先天不足。
“和谐世界理念的实现必然有赖于各国企业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考虑到我国企业进行投资的许多国家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企业的自律就愈显重要,另一方面,再考虑到很多中国海外企业的国有性质,它们不负责任的行为极有可能在国际社会中上升成为国家行为,进而在政治上影响国家形象和“和谐世界”理念的实现,因此,从这个意义来看,我国政府对海外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监督和引导也显得必不可少。
2005年9月,在纪念联合国成立60周年的首脑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讲话,提出了构建“和谐世界”的新理念,他指出“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使各国利益相互交织、各国发展与全球发展日益密不可分”,因此各国应该“为世界经济增长营造充足、安全、经济、清洁的能源环境;应该积极促进和保障人权……使人人享有平等追求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权利”。由此可见,和谐世界理念的实现必然有赖于各国企业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
可喜的是,去年以来,我国在社会责任企业自律和政府引导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6年3月,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的社会责任自律机制《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付诸实施,目前其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另一方面,2006年7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纺织行业转变外贸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的通知》,指出为更好地促进我国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央财政将对纺织行业“走出去”予以专项资金支持。该通知同时指出,在纺织行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将“支持在纺织行业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纺织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开展在国内外的推广、实施。”虽然这些举措目前仍只局限于以私营企业为主的纺织服装行业,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这两种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并能在其它国有行业推广,这将不仅能够减少和防止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在海外发生此次CHANEL、Dior等服装品牌的信任危机,也必将能够提升我国海外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能力,进而预防和减少武装攻击、劫持人员等恶性社会责任风险的发生,使我国企业以负责任的全球企业公民的形象参与和谐世界的构筑。
(作者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